索 引 号: 11330524MB1919705H/2022-2022084094 发文时间: 2022-12-14 09:09:4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湖州锐格物流科技有限公司“4.8”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评估报告

湖州锐格物流科技有限公司“4.8”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评估报告

 

 

 

 

 

 

 

 

 

 

 

湖州锐格物流科技有限公司“4.8”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

2022 年 12月 13 日

 

 

  


一、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工作依据

二、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工作方式

(一)资料审查 

(二)、实地抽查

(三)座谈了解和个别谈话

三、安全生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工作说明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事故基本情况描述

(三)、企业目前标准化达标情况

四、企业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 加强对各类设备及物件的安全管理。

 (三) 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 制定并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安全生产事故企业现场核查行政处罚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四、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综合评估

五、对事故企业的工作建议

 

 

湖州锐格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4.8”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评估报告

 

为充分发挥事故查处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促进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湖州锐格物流科技有限公司“4.8”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 2022 年 12 月 13 日对湖州锐格物流科技有限公司2022 年 04 月 08日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评估,同时邀请了3 名安全生产专家,对该公司的安全管理现状进行了综合评判,现将该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评估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8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 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310号)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2016版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二、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工作方式 

评估小组对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通过资料审查、实地抽查、 座谈了解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

(一)资料审查。对照事故调查报告和结案通知要求,对事故涉及企业提交的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书面报告进行审查。 

(二)、实地抽查。查看事故企业文件、会议纪要 (记录)、通知、档案材料、凭证等资料,并根据需要实地察看现场情况,对相关的情况进行确认。 

(三)座谈了解和个别谈话。听取相关企业内部关于事故整改措 

施落实情况的介绍,并与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谈话,了解公司关于事故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对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解和掌握。

三、安全生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工作说明 

(一)、企业基本情况 

 湖州锐格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环渚路518号,信用代码:913305025609626382工厂占地80亩,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事故基本情况描述 

20224月8日1230分许,装配班组**、蒋**、徐**三人将载货台四周侧面的封板已经装配完毕,需要安装载货台底部的封板。班组长陈**遥控行车将载货台原地吊起(离地约1.8米高度),之后蒋**站在载货台下方靠西面、陈**站在载货台下方靠东面进行拧底部螺丝,装配工徐**因工具不适用故至旁边的工具台拿螺丝刀。

13时49分许,陈**和蒋**两人在载货台拧封板的最后第二颗螺丝(共六颗螺丝)时,行车吊钩连接的布吊带突然断裂,载货台整体向西侧倾斜,砸到正在下方作业的蒋**和陈**。蒋**仰面被压在载货台下,头部流血。陈**被压在载货台东侧封板与主梁的空隙间。徐**见状立即组织边上的工友将两名伤者从载货台下移至边上。

13时50分许,车间主任应**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将事故情况报告公司领导。14时左右,两辆120急救车赶到现场,先后将伤者蒋**和陈**送往湖州市中心医院进行抢救。由于蒋**伤势较重,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于当日14时50分许宣布死亡。陈**经医院诊断,头部损伤,左踝局部皮肤擦伤,无生命危险,在医院留观至13日上午,现在家修养中。

(三)、企业目前标准化达标情况 

公司通过标准化达标考评,目前已取消三级标准化达标考评。

四、企业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湖州锐格物流科技有限公司4·08”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进行资料查实与现场核查: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公司各级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改进装配工艺和工序,加大对“行车十不吊”吊装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执行力度,构建风险查找和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整改落实情况: 企业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其强化落实作为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的必备内容,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积极性。

(二)加强对各类设备及物件的安全管理。

要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训,加强对公司各类设备及物件的安全管理。要自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对要求登记、法定检测的设备及物件做好登记、检测。加强对涉及人身安全的设备及物件的管理,做到勤维护、勤保养、勤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设备及物件带病运行,确保公司的各设备及物件安全运行。

整改落实情况: 企业加强了设备体系的管理,强化了生产设备台账与特种设备台账,对要求登记、法定检测的设备进行了登记与检测,并做好了记录管理。加强了设备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公司设备安全运行。

(三)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要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训,高度重视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开展好对新入厂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对所有员工的日常安全培训教育,围绕着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活动,增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严禁冒险作业。

整改落实情况 企业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对各岗位员工进行再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员工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四)制定并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要科学修订各个作业活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员工开展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培训,确保员工的操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要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员工的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并进行严厉的批评和教育,确保各项规程的有效执行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新修订了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了安全检查和考核。

经现场对资料的核实:湖州锐格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整改,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完成。

(五)、安全生产事故企业现场核查行政处罚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调查小组对该起事故单位及相关人员提出以下处理建议:

(一)责任单位

湖州锐格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对员工安全教育不实,对装配车间吊装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装配工艺和装配工序把关不严,对装配吊具选用及管理不当,对本次事故负主体责任。责令企业向事发地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检查,建议由吴兴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

(二)相关责任人

1.**:湖州锐格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行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且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对本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建议吴兴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九十五的规定处以行政处罚

2.*:湖州锐格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对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对装配工艺和装配工序严格把关,未按规定完善载货台安装工序,未严格督促员工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员工集体违章作业的行为,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建议吴兴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九十六的规定处以行政处罚

3.**湖州锐格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装配车间主任,对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不实,对装配吊具的维保及点检疏于管理,未严格督促员工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员工集体违章作业的行为,责令湖州锐格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公司规章和《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事故调查组。

4.**、徐**:安全意识淡薄,未按规定选用适配的装配吊具,集体违反公司“行车十不吊”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吊物下站人且进行装配作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责令湖州锐格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公司规章和《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事故调查组。

5.蒋**:湖州锐格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装配车间装配工,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集体违反公司“行车十不吊”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吊物下站人且进行装配作业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责任追究。

以上行政处罚已经执行完毕,具体见附件 4(交费票据)。

湖州锐格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内部处理决定:

1.对装配车间主任**处罚3000元。

2.对陈**、徐**进行了处理决定。

以上处罚该公司已经执行完毕,具体见附件 5

四、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综合评估 

综合以上材料,湖州锐格物流科技有限公司2022 年 4 月 8 日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湖州锐格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已经按照整改措施全部整改完成,各项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

五、对事故企业的工作建议 

建议公司在日后的生产工作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和完善检维修作业过程的管理,加强员工与外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强化安全绩效的考核,加强岗位员工的应知应会的检查和考核,严格操作规程培训管理,强化特种作业及特种人员的管理。保证设备设施的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保证公司作业人员的安全,为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履行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

 

湖州锐格物流科技有限公司“4.8”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

2022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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