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修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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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数智化综合性设备生产基地项目
发布时间:2026-08-05 16:20    浏览次数:

AI数智化综合性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答疑及变更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一、AI数智化综合性设备生产基地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有单位提出疑问,现答复如下:

1、问:2#厂房中64~68条清单描述甲级钢制防火门,但是名称里面不是甲级,是否以名称里面的为准?

答:以项目特征描述中的名称内容为准。

2、问:2#厂房中71条清单,卷帘门尺寸是否有误,图纸是5100*4200,清单描述是51000*4200

答:以图纸为准,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3、问:本工程定额工期750日历天,计划工期525日历天,是否计取提前竣工费?

答:否,根据《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湖政办发〔2023〕43号文第十三条规定:招标人确定的工期低于定额工期70%的,招标人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依照审定的技术措施方案编制相应的提前竣工增加费。本项目计划工期未低于定额工期的70%,故不计取提前竣工费。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变更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3.4条作如下修改: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4.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4.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4.3联合体双方均满足3.1、3.2条投标资质要求;

3.4.4其他: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具体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本次答疑通知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通知为准,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请各投标单位在系统内下载新的“答疑澄清文件”(HZCF格式),并根据本次通知及最新下载的文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未重新下载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造成无效标的,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湖州东联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8月5日

变更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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