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330502000000/2026-1010509818 | 成文日期: | 2026-04-22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 |
以“123工作法”提质增效,筑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防线
近年来,吴兴区财政局紧扣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立足区域“三农”工作实际,以精准分配、规范使用、全域监管、绩效闭环为目标,坚持事前介入把源头、事中推进抓规范、事后监管强绩效工作主线,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吴兴区农业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明晰财农双方及项目主体权责边界,构建起“一个核心、两个着力点、三个关键环节”的“123工作法”,实现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全链条规范高效。
一、严把项目源头一个“核心”,夯实立项基础
一是健全项目储备库。实行“资金跟着项目走”的管理模式,年初联合农业部门摸排上级资金投向,面向乡镇与农业经营主体征集项目,建立常态化项目储备库,严格核查申报主体、建设内容、预期效益等核心要素,确保入库项目可行性。
二是严控项目审核关。实行“现场踏勘+专家论证”双重审核,联合属地对项目实施条件、空间规划、用地环保合规性进行实地核查,坚决杜绝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虚假重复申报等问题;组织专家开展技术可行性与主体资质论证,从空间、技术双维度保障项目可落地性。经审核符合要求的项目,农财两部门联合发文予以立项,未经共同立项的项目不予补助
三是严把配套资金来源。强化政府投资涉农项目配套资金审核,联动经建条线核实项目计划与资金来源,严防资金缺口、违规配套;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集中财力优先保障重点片区与重点项目。
二、聚焦资金使用两个“着力点”,提升拨付效能
一是资金提效推动项目提速。精准匹配资金拨付与项目进度,涉农补贴优先拨付,将耕地地力保护、规模粮油、低收入农户等到人到户补贴列为“准三保”优先保障,实现资金快速直达受益主体。如:对开工成熟项目实行预拨机制,预拨资金不低于60%,投资额完成过半拨付不低于80%,坚决避免“资金等项目”造成的资金沉淀和闲置。
二是规范资金拨导三级审核,按项目预拨、中期、验收三阶段核验佐证材料,例如:施工合同、竣工报告、工程审价报告、财务审计报告、会计支付凭证和项目资料台账等。补助类资金从严核查对象、标准、用途。全面落实“申请—核验—公示—归档”全流程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全程留痕。
三、抓牢资金监管三个“关键环节”,严守安全底线
一是旁站监督把握验收质量。充分发挥基层财政面向第一线,了解实际情况的优势,在验收环节旁站监督,财政部门派员列席项目验收,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核查、翻阅台账、核验凭证等现场验收方式,核查项目建设与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二是构建第三方机构监管体系。引入第三方机构实施竣工结算与财务“双审计”,竣工审计核减不合理支出、严控建设成本,财务审计核实实际投入与资金合规性,两项审计结果作为剩余补助资金拨付的必要依据,筑牢资金安全防线。
三是实现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覆盖事前目标审核、事中运行监控、事后评价应用全链条,将评价结果作为政策完善与预算分配的重要依据。建立主体黑名单制度,对限期未整改、超期严重的主体,3—5年内不予安排财政补助项目,强化绩效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