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524002565363B/2023-00343 | 成文日期: | 2023-07-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吴财预执〔2023〕141号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
区级部门决算批复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
2022年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已经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查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省《关于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6〕5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预〔2017〕5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区级部门决算批复及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门决算批复、公开的范围
2022年部门决算批复的对象为向区财政局报送部门决算的区级各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公开的主体为负责编报部门决算信息的部门。除个别涉密部门和涉密事项内容外,所有已经公开年度预算的部门均须主动、及时公开决算信息。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工作
区财政局已通过部门决算网络版对各主管部门进行在线批复,本文下达时间为财政对部门决算批复时间。各主管部门应在收到本部门决算批复的15日内对所属各单位进行批复。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
(1)部门决算公开内容
部门决算公开信息由目录、单位概况、部门决算公开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名词解释等组成。包含以上内容的公开任务已在部门决算网络版上线,各部门可在线生成数据表、下载文字模板。
各部门不可自行删减公开模板的任意内容,未发生的事项应进行说明。名词解释中应对本部门涉及的收支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说明。
(2)部门决算公开时间与方式
纳入决算公开范围的部门应于2022年7月26日前将拟公开的部门决算信息报区财政局预算执行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各部门于7月28日统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集中公开。
部门所属单位决算公开的时间为部门批复单位决算后20日内。
(3)部门决算公开要求
各部门一把手作为本部门决算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面负责并指导部门决算公开工作,保证公开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本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规程,确保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各部门在依法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时,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不予公开。对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下列原则处理:同一功能分类款级科目下,大部分项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款级科目;同一功能分类类级科目下,大部分款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类级科目;个别功能分类款级科目或项级科目涉密的,除不公开该涉密科目外,同一级次的“其他支出”科目也不公开。
要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部门决算公开说明要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按照“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各部门要加强风险分析,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公开工作完成后,各部门要跟踪舆情,主动引导,及时解疑释惑。
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