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30524002565363B/2026-1010457559 | 成文日期: | 2026-02-25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 |
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 湖州市吴兴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拨付吴兴区2023年中央农业生态
资源保护资金“农作物秸秆综合
利用重点县”的通知
湖州鸿仲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35号)文件精神、《湖州市吴兴区农业农村局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增补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吴农〔2024〕66号)文件精神,由你公司承担了吴兴区鸿仲坞秸秆回收利用建设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10万元,申请中央补助资金52万元。
目前项目已完成验收,实际总投资109.2万元。现拨付2023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第四批补助资金52万元(详见附表)。后续请做好项目后期维护管理工作,在发挥项目最大效益的同时,建设好项目台账资料并及时归档成册,以备查阅。
附件:吴兴区2023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项目第四
批补助资金拨付明细表
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 湖州市吴兴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25日
附件
吴兴区2023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项目第四批补助资金拨付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乡镇 | 项目建设 名称 | 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 项目承担单位 | 总投资 | 省级以上补助资金 | 自筹资金 | 已经拨付 | 本次预拨 补助资金 |
1 | 埭溪镇 | 吴兴区东红村鸿仲坞秸秆利用建设项目 | 1.新购洋马6118粉碎收割机1台、久保田952拖拉机2台、星光打捆机1台;2.建设秸秆还田示范点1个。 | 湖州鸿仲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9.2 | 52 | 57.2 | 0 | 52 |
合 计 | 109.2 | 52 | 57.2 | 0 | 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