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524002565363B/2023-00273 | 成文日期: | 2023-06-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吴财综〔2023〕107号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尊敬的鲁国良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强对部门第三方购买服务财政资金监管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当前做法
(一)预算先行,注重实效。区财政局每年公布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建立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购买主体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二)公开择优,以事定费。坚持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以事定费,费随事转,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力量。
(三)建立机制,规范流程。建立健全以程序规范、合同约束、全程监管、信息公开为主要内容,相互衔接、有机统一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规范项目申报、项目评审、组织采购、资质审查、合同签订、项目监管、绩效评估、经费兑付一体化流程。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进一步加强指导。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实现政府购买服务提质增效。
(二)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按照采购结果,及时与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执行。加强信息公开、项目验收、考核评价等工作,强化部门(单位)责任意识,确保财政资金“花明白”“买得值”。
(三)进一步强化管理。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择优选择承接购买服务的社会力量,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履约管理,严格预算资金管理、采购程序执行、主体资质审查、采购过程监督和动态绩效管理等工作。
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