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524002565363B/2023-00405 成文日期: 2023-11-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吴财预〔2023〕211号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吴兴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年度)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0 16:27:54

吴兴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年度)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现将浙江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年度)的通知》(浙财预〔20232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时间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

 

附件: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年度)的通知

 

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

                               20231120

附件

ZJSP12-2023-0016

 

浙江省财政

 

 

浙财预〔2023〕21号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年度)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各单位:

为推进我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4〕72号)等规定,我们制定了《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4年度)》,经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各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补充和完善,制定本地区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浙江省财政厅  

          2023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