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524MB15359635/2025-00016 | 成文日期: | 2025-03-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湖州市吴兴区企业投资项目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湖州市吴兴区企业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湖州市吴兴区企业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湖州市吴兴区企业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湖州市吴兴区企业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湖州市吴兴区企业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湖州市吴兴区企业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湖州市吴兴区企业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湖州市吴兴区企业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湖州市吴兴区企业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湖州市吴兴区企业投资项目服务中心单位预算表
(一)2025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为全区项目投资、项目建设提供咨询服务,承担指导、督促、跟踪、推进全区重点项目建设的事务性工作,研究协调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2.协助组织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参与全区重点建设项目考核、竣工验收和后评估工作。
3.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拟订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和政策措施。
4.负责全区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披露、使用和服务工作。
5.负责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吴兴”网站的建设、运维和管理工作。
6.牵头组织公共信用产品的推广应用,协助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信用评价监管,推进实现信用联合奖惩。
7.负责全区信用修复的标注、分析管理工作。
8.协助培育和规范全区信用服务机构发展。
9.完成湖州市吴兴区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湖州市吴兴区企业投资项目服务中心为湖州市吴兴区发展和改革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干部人事、资产财务由吴兴区发改局统一管理,无内设机构。
二、2025年湖州市吴兴区企业投资项目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湖州市吴兴区企业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湖州市吴兴区企业投资项目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湖州市吴兴区企业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341.96万元。
(二)关于湖州市吴兴区企业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企业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341.9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41.96万元,增长100%,主要是机构改革,新成立事业单位。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1.96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100.0%。
(三)关于湖州市吴兴区企业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企业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341.9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41.96万元,增长100%,主要是机构改革,新成立事业单位。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6.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4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14.24万元,占91.9%;日常公用支出27.72万元,占8.1%。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湖州市吴兴区企业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企业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1.9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41.9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6.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43万元。
(五)关于湖州市吴兴区企业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湖州市吴兴区企业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1.9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41.96万元,增长100%,主要是机构改革,新成立事业单位。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6.00万元,占86.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4万元,占7.76%;卫生健康支出19.43万元,占5.68%。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9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0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职工工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50万元,主要用于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9.4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六)关于湖州市吴兴区企业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企业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1.96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314.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27.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湖州市吴兴区企业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企业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湖州市吴兴区企业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企业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湖州市吴兴区企业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企业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湖州市吴兴区企业投资项目服务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7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湖州市吴兴区企业投资项目服务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0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0.00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