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524MB15359635/2023-2022086779 | 成文日期: | 2023-03-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经信局 |
湖州市吴兴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湖州市吴兴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湖州市吴兴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湖州市吴兴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湖州市吴兴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湖州市吴兴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湖州市吴兴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湖州市吴兴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湖州市吴兴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湖州市吴兴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湖州市吴兴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湖州市吴兴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单位预算表
(一)2023年区级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区级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区级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区级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区级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区级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区级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区级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区级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区级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开展地方金融事业发展研究工作,参与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为区域金融合作交流提供相关服务。
2.承担金融数据的统计、监测、分析等工作,参与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等情况的考核评价工作。
3.指导和推动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优化金融服务。
4.负责拟上市企业挖掘、培育等服务工作。承担中介机构与拟上市企业合作平台建设工作。
5.承担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
6.协调推进金融集聚平台建设工作。
7.承担金融政策的宣传、培训、推广工作,开展政策咨询服务。
8.完成湖州市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湖州市吴兴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预算包括:局属湖州市吴兴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单位预算。
二、2023年湖州市吴兴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湖州市吴兴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湖州市吴兴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湖州市吴兴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296.54万元。
(二)关于湖州市吴兴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296.5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81万元,下降2.25%,主要是实有人数减少、厉行节约。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6.54万元,占100.00%。
(三)关于湖州市吴兴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296.5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81万元,下降2.25%,主要是实有人数减少、厉行节约。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3.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1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53.84万元,占85.60%;日常公用支出42.70万元,占14.40%。
(四)关于湖州市吴兴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6.5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96.5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3.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13万元。
(五)关于湖州市吴兴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湖州市吴兴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6.5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81万元,下降2.25%,主要是实有人数减少、厉行节约。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3.93万元,占85.6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47万元,占9.94%;卫生健康(类)支出13.13万元,占4.4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53.93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9.65万元,主要用于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82万元,主要用于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3.13万元,主要用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六)关于湖州市吴兴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6.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3.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2.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湖州市吴兴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湖州市吴兴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湖州市吴兴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湖州市吴兴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本级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2.7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03万元,下降8.62%,主要是因人员变动,日常公用经费相应调整。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湖州市吴兴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州市吴兴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湖州市吴兴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无项目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湖州市吴兴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