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524MB15359635/2021-00212 成文日期: 2021-08-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吴发改经发〔2020〕23号 发布机构: 区检察院
关于同意湖州吴兴永邦民间资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高管变更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8-05 19:16:59

湖州吴兴永邦民间资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湖州吴兴永邦民间资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任职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我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民间融资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 浙2011133)、《吴兴区民间融资管理创新试点方案、《吴兴区民间融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对你公司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高管变更的事宜进行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免去单超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职务由程方荣担任你的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职务

请你公司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将变更登记的信息向我局报备。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