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524MB15359635/2023-2022086859 | 成文日期: | 2023-08-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吴发改经投〔2023〕51号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经信局 |
吴发改经投〔2023〕51号
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人民政府:
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局吴发改经投〔2023〕20号批准可研调整的东林镇乡村人居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其中东林文化中心工程初步设计由浙江恒欣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根据专家组意见,业主单位会同设计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对设计文本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吴兴区东林镇中心东侧,距离东林镇政府1.1公里处。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4263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4042平方米,绿化代征面积 221 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5853.85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5763.38 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 90.47 平方米)。文化中心设计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文化中心及其配套用房,设置机动车停车位48个。
三、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总设计方案。
根据专家组意见,建议补充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补充地形及道路标高;建议复核2-3层厕位数量,无障碍卫生间;建议走廊排烟形式改为机械排烟,复核直供水水压,是否要增加生活泵房;建议复核河道临水线,说明非河道管理范围,水土保持方案;完善项目概算,补充其他费用。
四、其他
按招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招标工作。
项目实施前应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满足要求。请业主强化施工管理,坚持文明施工。施工期间应妥善处理好各方的关系,避免各类矛盾,尽量不影响施工区域周边的正常作业及生活。
五、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
六、项目业主和总投资
项目业主为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人民政府,根据《项目
概算审查意见书》核定工程总概算为3008.684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2574.5164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90.8973万元,预备费143.2707万元。所需资金由镇财政预算安排解决。
附件:参加审查会议人员名单
湖州市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3年6月1日
附件:
参加审查会议人员名单
单 位 姓 名
湖州城建审图中心 毛建光(专家)
湖州城建审图中心 徐永康(专家)
湖州城建审图中心 金旭华(专家)
区财政局 于连磊
区水利局 车琦辉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沈丽华
区生态环境分局 请 假
东林镇人民政府 袁 宏
浙江恒欣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张 英
抄送:区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
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印发
项目代码:2207-330502-04-01-726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