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500K14996035K/2023-2022088573 成文日期: 2023-09-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2023-09-14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意见反馈:关于公开征求《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质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14 14:09:19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3日。

序号

征求意见方式

单位/个人名称

主要意见

建议处理情况

1

网上征询

冯先生

针对“亲属投靠人员。与被投靠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未婚子女,可以在被投靠人所在户内落户。被投靠人在城镇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其直系亲属、配偶的直系亲属、子女的配偶,可以在被投靠人所在家庭户内落户,不受年龄及婚姻状况限制。”这一条仅限于在城镇,事实上很多被投靠人在农村的是否也应该设置迁入通道?

不采纳,不属于本次意见征询范围。对于迁往农村地区亲属投靠人员,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户口迁移规定的通知》(湖政办发〔2017〕120号)规定,已经设置相应的迁入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