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3330524MB0M44337R/2025-00007 | 成文日期: | 2025-03-21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文件编号: | 002 | 发布机构: | 区供销社 |
湖州市吴兴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湖州市吴兴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湖州市吴兴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三农”工作部署,推进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等各项为农服务工作。
2. 对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以及防汛物资、救灾物资等商品的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3. 指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等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
4. 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加快推进基层社改造。
5. 负责农民合作金融体系建设,负责农民资金互助的运行管理、风险防范、资金保值增值等工作。
6. 负责社有资产、农民合作基金的监督、管理和运营,保障资产保值增值,做大做强社有企业。
7. 负责乡镇农合联相关业务指导,协调各成员社之间关系,组织开展各类交流活动。
8.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部门构成看,湖州市吴兴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算只有本级一家机关行政部门预算。
二、2025年湖州市吴兴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湖州市吴兴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湖州市吴兴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2025年收支总预算1553.96万元。
(二)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2025年收入预算1553.9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2.5万元,下降3.87%,主要是项目收入减少,项目经费按省市压减预算要求,比上年支出资金总量有所压减。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3.96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100.0%。
(三)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2025年支出预算1553.9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2.5万元,下降3.87%,主要是项目收入减少,项目经费按省市压减预算要求,比上年支出资金总量有所压减。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2万元、农林水支出1529.0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80.23万元,占24.5%;日常公用支出59.73万元,占3.8%;项目支出1114.00万元,占71.7%。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53.9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553.9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2万元、农林水支出1529.09万元。
(五)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湖州市吴兴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53.9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2.5万元,下降3.87%,主要是项目经费按省市压减预算要求,比上年支出资金总量有所压减。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5万元,占1.2%;卫生健康支出6.52万元,占0.4%;农林水支出1529.09万元,占98.4%。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2.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部门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部门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6.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部门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行政部门医疗(项)支出6.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部门的公费医疗经费。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支出415.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的基本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111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六)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9.96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380.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59.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湖州市吴兴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本级等1家行政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9.7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96万元,增长1.6%,主要是湖州市吴兴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办公迁至区产投集团大楼,用于支付租赁费和物业管理费及办公设备购置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湖州市吴兴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4.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湖州市吴兴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114.00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部门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部门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部门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在预算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部门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部门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在预算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部门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行政部门医疗(项):指反映本部门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农业)(项):指反映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的基本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