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524576531074A/2024-00007 | 成文日期: | 2024-02-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区交通局 |
我局于2024年1月30日至2月6日期间在吴兴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征求《关于吴兴区交通运输装备清洁能源更新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建议,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吴兴区交通局工作的大力支持。现将收到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如下:
一、建议将工作目标第二点充换电站建设修改为:综合能源服务站建设。2024年12月31日前,各属地完成不少于1处(面积不少于15亩)的综合能源服务站选址和建设工作。
采纳情况:采纳。
二、建议将任务举措第四点加快推进充换电站基础建设修改为:(四)加快推进综合能源服务站基础建设。坚持统筹规划,根据各类清洁能源物流装备需求和环保安全要求,在主要运输线路和区域,科学选址布置清洁能源工程运输车综合能源服务站,并加快综合能源服务站建设,统一换电电池和电池框标准。高新区、各乡镇应加快公共领域充电换电站和充电桩服务推广,各自属地完成不少于1处站点选址和建设工作。鼓励对清洁能源汽车实行延长免费停放时间等优惠政策。
采纳情况:采纳。
三、建议将任务举措第五点大力发挥行业引领带动作用修改为:(五)大力发挥行业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清洁能源工程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在运输、建筑等公共领域规模化应用,对清洁能源工程运输车和混凝土搅拌车进一步开放路权和增时作业;在发布大气污染防治管控措施时,清洁能源运输车不受管控措施限制。落实清洁能源工程车辆线路、时段审批制度,同时加强工程车“抛洒滴漏”执法,保障交通运输装备清洁能源更新工作有序推进。
采纳情况:采纳。
湖州吴兴区交通局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