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330502000000/2026-1010495369 | 成文日期: | 2026-03-02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 |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6年湖州市吴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6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6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6年湖州市吴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预算表
(一)2026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6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6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6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6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6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6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6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6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6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6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受理、调解和仲裁。协调、处理集体劳动、人事争议。
2.承担全区仲裁员、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及聘任、管理工作。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指导基层调解组织进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
4.协助处理与劳动人事争议有关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5.完成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仅包括湖州市吴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预算。
二、2026年湖州市吴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6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湖州市吴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湖州市吴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6年收支总预算346.12万元。
(二)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6年收入预算346.1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2.71万元,增长42.20%,主要是根据工作安排,劳动仲裁及监察服务项目经费预算由监管服务中心调整至仲裁院。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6.12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100.0%。
(三)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6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6年支出预算346.1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2.71万元,增长42.20%,主要是根据工作安排,劳动仲裁及监察服务项目经费预算由监管服务中心调整至仲裁院。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4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14.69万元,占62.03%;日常公用支出23.45万元,占6.78%;项目支出107.98万元,占31.19%。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6.1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46.1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42万元。
(五)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湖州市吴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6.1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2.71万元,增长42.2%,主要是根据工作安排,劳动仲裁及监察服务项目经费预算由监管服务中心调整至仲裁院。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71万元,占96.70%;卫生健康支出11.42万元,占3.30%。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0.3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107.98万元,主要用于仲裁办案及监察执法相关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7.56万元,主要用于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78万元,主要用于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1.42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六)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8.14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214.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23.45万元,主要包括: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6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6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湖州市吴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4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22万元,增长0.95%,主要是人员职级晋升。
2.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湖州市吴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6年湖州市吴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07.98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5.委托业务费安排情况
2026年湖州市吴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委托业务费财政拨款当年预算总额0.0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委托业务费:指的是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劳动保障监察(项) :指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