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5240916937298/2024-00210 | 成文日期: | 2024-12-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近期,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糕点、水果制品、糖果制品、罐头、肉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调味品、蛋制品、豆制品、饮料、饼干、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速冻食品、水产制品、蔬菜制品、食糖、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4类食品33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323批次,不合格7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真菌毒素不合格、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湖州市织里中心农贸市场潘培荣销售的芹菜,辛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湖州市织里中心农贸市场姚玉强销售的小西芹,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湖州甬家餐饮有限公司购进的红壳鸡蛋,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吴兴织里爱斌餐饮店(个体工商户)购进的黑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湖州钲盈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的鸡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真菌毒素不合格
吴兴梁丹干货经营部销售的生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三、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湖州织里夏新河豆制品店销售的老豆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社会公布核查处置情况。
特此通告。
附件:1.不合格项目说明-20241216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41216
3.食品抽检合格-20241216
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