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5240916937298/2025-00013 | 成文日期: | 2025-01-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近期,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糕点、水果制品、糖果制品、罐头、肉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调味品、蛋制品、豆制品、饮料、饼干、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速冻食品、水产制品、蔬菜制品、食糖、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4类食品26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257批次,不合格6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湖州市湖东浙北大厦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湖州浙北大厦超市有限公司碧浪湖店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吴兴安润水果经营部销售的凯特芒,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浙果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橙子,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吴兴南埠星荣副食超市销售的标称赣州宏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蛋黄豆沙味月饼,苋菜红、亮蓝、诱惑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吴兴梁丹干货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兰陵县宏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薯粉条,苋菜红、日落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社会公布核查处置情况。
特此通告。
附件:1.不合格项目说明-20250127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50127
3.食品抽检合格-20250127
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