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30502000000/2026-1010563887 成文日期: 2026-09-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
关于吴兴区四届政协五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09-28 09:39:15

尊敬的姚丽娟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强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筑牢犯罪预防防线》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综合区教育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妇联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一、前期工作成效与基础

(一)健全机制强统筹。充分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办(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将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全区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制定“法育青蓝”专项行动方案。创新建立“法治副校长+律师宣讲团+法治教师”的“3+N”师资队伍,全区现有专兼职法治教师350余人(初中专任教师占96%),法治副校长实现全区中小学配备率100%。

(二)深耕校园主阵地。区教育局推动中小学开足开齐《道德与法治》课程,将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融入教学全过程。常态化开展“法治晨会”“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等活动,今年以来联合开展“送法进校园”100余场,打造反校园欺凌、防性侵等精品课程15节,创新“律师出单+学校点单+部门派单”的“三联单”精准普法模式。区检察院打造“春燕工作室”品牌,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1场,覆盖1500余人,创新“线上模拟庭审”“法治辩论赛”等沉浸式教学;区法院推广“在线模拟庭审”模式,让学生直观感受司法威严。

(三)深化家校社协同。区妇联建成3个“15分钟家庭教育服务圈”,组建“吾家吾教”讲师团,研发课程80余项,开展家长课堂120余场,服务家庭6000余户;深化“未你护航”个案咨询,累计服务800余人次,联合政法机关成立全市首个亲情修复基地,修复亲子关系37对。区检察院将家庭教育指导融入司法办案,向10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制发《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对10余组家庭开展分级指导,有效修复家庭关系。区司法局依托77个基层妇儿驿站,开展心理团辅、亲子阅读等活动,服务600余人次。

(四)创新精准干预。作为全省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试点单位,区检察院推动“吴兴区青少年护苗中心”实体化运行,构建“分级干预+家庭教育+社会治理+法治宣传”四位一体工作格局。对罪错行为科学分级:严惩屡犯彰显法治威严,审慎适用羁押体现司法温度,非刑罚化处置落实教育优先。相关经验在全省推进会作交流,1起案例入选全省典型案例。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整治电竞酒店、KTV等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制发检察建议8份,推动源头治理。

二、对照提案建议的落实举措

针对您提出的五项建议,我区正逐项深化落实:

(一)夯实家庭根基,压实监护责任。落实“监护提醒”机制,将法治教育纳入家长学校必修内容,每学年开展至少1次“以案释法”培训;对监护缺失家庭,开展“一对一”帮扶,通过家庭教育指导令压实监护责任。依托“护苗工作室”整合社工、心理咨询师等力量,为问题家庭提供心理疏导、亲子关系修复等精准服务,全年计划开展专题沙龙50场、个案咨询300人次。

(二)优化校园教育,提升普法质效。推动法治课“进课表、进教案、进考评”,按学段分层设计内容:低年级侧重行为规范与自我保护,高年级聚焦犯罪预防与权益维护。推广“模拟法庭+情景剧+线上微课”模式,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法治实践活动;启动“法治小讲师”培育计划,鼓励学生成为普法传播者。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师全员培训,建立法治副校长人员库并动态管理,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警官专业优势。

(三)织密防护网络,强化重点攻坚。完善“检察院+社区+社会组织”联动机制,对辍学、旷课、网瘾等重点学生开展早期干预与帮教。深化“护苗系统”数字赋能,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整治电竞酒店、KTV等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2026年计划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制发检察建议。为重点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团体辅导等活动。

(四)强化警示与正向引导。编发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典型案例,通过校园广播、家长群常态化推送,规范涉案未成年人信息披露尺度,平衡教育与警示。评选“法治小标兵”,开展“争做好网民”微宣讲、法治文创作品征集等活动,弘扬法治正能量。法院、检察院在办案中全面落实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制度,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我区将持续巩固“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位一体防护网:一是强化考核督导。将法治教育成效纳入学校年度及相关部门普法责任制评议,对成效显著单位予以表彰;二是深化数字赋能。优化“护苗系统”功能,实现风险预警、联动处置、效果评估闭环管理;三是推动协同共治。积极配合《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推动法治副校长履职、校园欺凌防治等机制法治化,凝聚最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