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524K14997775F/2024-00012 成文日期: 2024-03-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吴兴区司法局关于政府购买履职所需辅助性 法律服务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08 10:16:33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府法律事务各项工作,增强行政复议、应诉办案力量,根据《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政府法律服务机制的意见》(司发通〔2022〕72号)规定,拟向律师事务所购买履职所需辅助性法律服务,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政府购买履职所需辅助性法律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

按照合同约定

三、购买数量及标准

    每人每年10.5万元的标准(含餐费),共4名辅助人员。

四、相关条件

(一)对律师事务所的要求:经资格审查合法成立,具备合同履行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近三年内无违法及受行政处罚、行业处分记录,经营场所在湖州市吴兴区范围内,并有组织及实施本项目能力的律师事务所。

(二)对提供服务律师的要求:

1、具有大学法学本科学历,并已获得律师执业证(含实习律师证)。

2、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记录;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一定的文字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协调能力。

五、服务内容

(一)从事行政复议案件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接待复议当事人、协助复议案件调查、调解、听证、文书制作、数字化操作等。

(二)从事行政应诉案件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应诉答辩、案件协调、调解、出庭应诉等。

(三)从事合法性审查(审核)等政府法律事务辅助工作。

(四)从事公共法律服务辅助服务工作。

(五)其他辅助性法律事务。

六、购买流程

(一)公告。吴兴区司法局向有关律所发出本公告。

(二)推荐人员。各律所向吴兴区司法局推荐1至2人。

(三)确定人员。由评选小组对推荐的律师进行面试,审核相关材料。经评选小组进行集体商议后,确定拟签订合同的律师事务所。

(四)签订合同。由吴兴区司法局与最终确定的律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请有意向单位于2024年3月13日之前向区司法局提交《法律服务辅助人员推荐表》一份。

(二)联系人:黄逸伦 ,联系电话:13665733693。

 

附:《法律服务辅助人员推荐表》

 

湖州市吴兴区司法局

2024年38

 

附件:

 

法律服务辅助人员推荐表

 

单位

人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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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xx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