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524672591659T/2023-00007 | 成文日期: | 2023-02-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区审计局 |
为规范区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会商研判的操作,提高会商研判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吴兴区委组织部、区委审计办、区审计局联合制定《吴兴区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会商研判操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共九条,分别对会商研判重点对象、一般对象的重点问题、审计过程中的重要情况的判定及会商研判的流程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细则》明确,区审计局应注重与区委组织部的沟通协调,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对象、一般对象的重点问题的工作指导,牵头负责研判具体标准,明确对重点对象、一般对象的重点问题和审计过程中的重要情况的判定标准。
《细则》强调,会商研判应坚持问题导向、综合分析、全程研判,聚焦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主要风险,实事求是地分析和研判,促进提高审计结果运用工作水平,提高审计监督和成果运用的时效性,促进提高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意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