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524K14997839D/2022-00055 成文日期: 2022-03-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吴水 发布机构: 区水利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对《关于印发2022年吴兴区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及资金补助规定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2-03-29 14:57:51

一、制定背景

    确保完成省厅下达水利总投资5.4亿元,力争完成全省争先创优水利投资6.5亿元。确保完成水利管理业投资3.1亿元。高质量完成20项目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按照省市要求扎实推进项目管理、强化投资计划执行、深化考评激励制度。

二、主要内容

    年度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及资金补助规定

三、适用范围

吴兴区水利工程范围,包括专项债项目、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圩区整合整治项目、河道水系综合整治项目等。

四、主要内容和执行标准

一、扎实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包括专项债项目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圩区综合整治和河道水系综合整治等。

二、强化投资计划执行。包括提前谋划水利项目储备库,落实在建项目资金绩效,加强重点工程项目管理和形成统计有效投资等。

三、深化考评激励制度。主要分为四个方面:1.投资计划执行率;2.项目统计入库率;3.项目资金使用绩效;4.扬尘、欠薪和竣工验收等负面清单。

    根据年度下达的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安排项目补助资金。除区级自行承担的项目外乡镇(街道)负责的项目(下同)执行率100%的,该项目当年度应补资金100%给予补助;执行率90%以上的,该项目当年度应补资金90%给予补助;执行率80%以上的,该项目当年度应补资金80%给予补助;执行率80%以下的,原则上该项目当年度应补资金不予补助,当年度已下达预补资金从下年度补助资金中扣除。

    资金补助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吴兴区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吴财农〔2018〕211号)实施。

五、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

六、术语释义

无。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湖州市吴兴区水利局

解读人:施新星

联系方式:0572-2289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