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524K14997839D/2023-00070 | 成文日期: | 2023-04-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吴水 | 发布机构: | 区水利局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一、制定背景
为积极践行新时期“十六字”治水思路,以“工程安全、设施完善、产权清晰、管护规范、环境美观”为目标,全面开展“美丽山塘”建设,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山塘治理工作,夯实兴农惠民水利基础,充分发挥生态红利,加快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内容
制定2023年“美丽山塘”建设计划及资金奖补标准。一是进行项目评定。项目实施完成后,由业务主管部门组织评定。二是制定补助标准。根据评定办法标准,在完成区级初评、市级复评和省级抽查复核后,取得发文公告授予,评定为“美丽山塘”的,按照项目总投资进行奖补。三是明确资金来源。奖补资金由区水利局在2023年度年初预算统筹安排。
三、适用范围
涉及3个2023年吴兴区美丽山塘(路下山塘、佃坞里和冲田畈)
四、标准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美丽山塘”建设的通知》(浙水农电〔2021〕13号)
、《浙江省“美丽山塘”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美丽山塘评定标准(试行)》等文件要求。
五、期限
2023年度。
六、术语释义
无。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湖州市吴兴区水利局
解读人:施新星
联系方式:0572-2289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