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技术审查,我局对1个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了审批。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月3日-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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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行政许可
办理时间
浙江湖州中福建材城二期
浙江湖州中福建材城有限公司
吴水保备〔2022〕27号
2022/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