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及四项配套制度意见
吴兴区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规范文物保护督查督办工作,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完成文物保护各项目标任务,根据《中共湖州市吴兴区委办公室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区文物安全工作全面提升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委办[2022]1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拟定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四项配套制度。现征求你们意见,请结合各部门职责,对征求意见稿文本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如无意见也需盖章反馈,请于 2 月 15 日下班前反馈至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