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524MB1690285J/2024-00061 | 成文日期: | 2024-03-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区卫健局 |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吴兴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现将《2024年度吴兴区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党工委集体审议。
二、承办科室应当根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将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和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材料及时、完整整理归档保管。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如因工作实际变化、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等原因确需变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决策承办科室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提请主要领导审核并重新进行公布。
附件:2024年度吴兴区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湖州市吴兴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29日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内容概述 | 承办部门 | 法律决策依据 | 实施计划 |
1 | 《吴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吴兴区积极生育支持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 |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对符合要求的生育家庭,给予政策补助。
| 吴兴区卫生健康局 | 2021年6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2022年6月7日,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2年12月30日,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 | 2024年3月
|
扫码关注
扫码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