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524786406634B/2023-00217 | 成文日期: | 2023-11-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执法局 |
关于吴兴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3号议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新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制止随地吐痰不文明行为的议案》已收悉,充分体现了您对文明行为习惯的重视,更感谢您对市容环境秩序工作的关注,在此向您深表敬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痰液能携带大量病菌,随地吐痰会传播疾病,危害公共卫生安全。为治理随地吐痰陋习,提高公民公共卫生意识和文明素养,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照职权范围和您的建议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强化普法宣传。加大禁止随地吐痰的宣传力度,依托城管义工、“蓝精灵”服务队伍平台,发动执法队员、党员、村社干部等人员深入开展宣传进学校、进小区、进商户等活动,多角度、全方位开展法规知识宣传及公共卫生常识普及工作;结合日常执法检查开展“面对面”的宣教,倡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文明共建活动中来,不随地吐痰,共同抵制不文明行为。
二是强化日常巡查。在城区主次干道、游园广场等重点区域实行定人、定责等措施,紧盯市民消夏、消遣等重要时段开展整治行动;以落实沿街店铺“门前三包”为抓手,针对棋牌室等周边随地吐痰现象较为突出的店铺要求店主做好劝导引导,发挥责任区的监管作用,共同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秩序。同时,依托市容监控、无人机等智慧化监管方式实施全天候动态巡查,针对乱吐痰等市容管理问题第一时间进行精准派单、及时处置。
三是强化执法力度。按照《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加大对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的执法力度,责令“随地吐痰”者自行清除痰迹,对拒不服从教育、拒不整改者将面临最高50元的罚款。同时,运用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及时进行曝光,进一步强化群众对于“随地吐痰”不文明行为的认识,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浓厚氛围。
以上是对您议案的答复,包括禁止吐痰在内,文明习惯的养成非一日之功,通过我们的共同携手,于细微处擦亮城市文明底色,以最大的努力推动市容环境秩序持续向好,助力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
以上是对您建议的答复,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州市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