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330502000000/2026-1010563347 | 成文日期: | 2026-08-05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执法局 |
尊敬的朱丁艳代表:
您提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建议》议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区行政执法工作的关注,在此向您深表敬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思想重视
我局收到办理建议书后,主要领导立刻签批,要求认真及时办理,分管领导及科室召开会议,认真研究您提出的问题及建议,明确办理任务及具体要求。
二、近几年工作
您提出的“检查统筹协调不足”“检查针对性不强”“检查方式有待创新”等情况确实存在。近年来,涉企行政检查问题受到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在省级层面,浙江省先后出台《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在市级层面,湖州市出台《湖州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市政府将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纳入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规范并减少涉企检查频次”。近两年,各行政执法部门及乡镇(街道)协同发力,狠抓落实,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制度体系、执法模式等方面作了很多探索。2025年,全区层面出台《吴兴区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建立全行业领域正面清单。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同步建立专项领域正面清单,形成多层次、差异化的监管格局。我局牵头制定《深化涉企执法“查改服一体”,打造“执法有序”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从“细查问题、长效整改、有感服务”三大维度协同发力,全面提升涉企执法综合效能;印发《吴兴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责任清单》,明确检查计划统筹等要求,从源头遏制运动式检查;制定《吴兴区跨部门“预约式”指导服务实施方案》,累计服务企业95家次,指导整改隐患218个,帮助企业重塑信用251家。持续深化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信用修复等惠民便民工作,梳理编制《吴兴区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汇总清单》,涵盖不予处罚事项321项,涉企处罚案件同比下降24.7%,涉企罚款金额同比下降72.6%,企业负担切实减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三、认真办理
1.强化源头统筹。3月制定《涉企执法“查改服一体”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以品牌影响、源头管控、非现场监管及事后服务为重点的四项提升工作,被纳入《2026年度吴兴区营商环境竞争力报表实施方案》并经区常委会审议通过。统筹各区级执法部门制定重点专项检查计划,确保“清单之外无检查”“未经公开不检查”,全区按计划检查率达91.7%。深化“综合查一次”,取消、整合不合理不必要的检查事项,全区涉企“综合查一次”实施率达90.2%,有效减少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2.实施精准监管。4月30日印发《吴兴区涉企行政检查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通过设置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将企业按照评价得分由高到低分成A、B、C、D四个等级,对应实施差异化监管。同步制定涉企综合监管“正面清单”制度,以全区规上工业、限上商贸业、规上服务业三类企业为基础,明确“正面清单”企业原则上从A类企业中产生。对列入清单的企业,实行“原则上不进行现场检查”的监管待遇。今年以来,涉企行政检查同比降低37.7%。
3.创新治理手段。3月12日在全市率先出台《吴兴区推行涉企监管“明白人”制度工作方案》,探索建立涉企监管“明白人”队伍,明确培训体系、日常管理、岗位职责等相关要点,推动形成“行政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共治”的涉企监管良好格局。综合运用远程视频采集、污染源在线监控等电子设备,梳理非现场检查清单事项51项,2025年以来办理非现场行政处罚案件371件,现场检查扰企数量稳步下降。
下一步,我们将诚挚地邀请您深度参与我们的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