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330502000000/2026-1010457505 | 成文日期: | 2026-01-15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 |
尊敬的顾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夜市(地摊) 经济规范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吴兴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对我们进一步推动夜市经济的规范有序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联合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深化科学规划建设。联合相关部门商定夜市规划筹办、运行管理,配合各属地科学划定全区夜市经营区域,积极“引摊入市”,优化举办规模化夜市活动相关业态布局及审批流程。设立夜市联勤共治便民服务站,引进“小修小补”2.0版店铺入驻,利用“夜市剧场”开展夜市公益表演活动,定期联合开展夜市执法普法活动。目前全区已规范设立织里“振兴夜市”等夜市点位9个,摊位394个,经营面积2.4万余平米,单月营业额超800万元,累计服务群众超30万人次。
二是推进外摆规范经营。依托吴兴区《关于有序推进外摆经营助力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按照“疏堵结合、便民利民”原则,积极“引摊入市”,引导流动摊贩进入稳定性经营场所集中规范经营。各属地政府根据辖区情况因地制宜划定适宜开展夜市外摆及潮汐摊位外摆的区域,引入第三方统一管理,管理单位可向属地提交相关申请资料(方案、经营资质等),经属地政府审核通过后,经营者需签订承诺书,办理相关需要的行政许可,并向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备案,通过备案后可进行夜市和潮汐摊位外摆经营活动。流动摊贩可向执法局或属地政府咨询,符合条件的,可进入外摆区域规范经营。相关部门加强定点外摆周边停车管理和通行疏导,进一步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保障居民交通安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强化规范管理制度。夜市和潮汐摊位外摆经营管理单位通过外摆备案后,在经营过程中需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要求,对引入的摊贩经营者,需严格把关,加强管理,签订责任书,建立退出机制。夜市外摆业态以特色餐饮、购物、休闲、娱乐为主营业态,禁止露天烧烤、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排放油烟餐饮项目。设施上应做好隔油、隔水措施,做好餐厨、生活垃圾的分类等工作,严禁私搭乱建;环境卫生上应当实行场地卫生责任制,做到“摊走地净”;安全环保上应当使用电、气符合安全要求的炉具,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规范用电用火用气,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守法文明上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严禁噪音扰民,运营管理单位主动接受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实行守规经营,违规退出。潮汐摊位外摆业态以农贸市场周边农产品自产自销和建筑工地、工业园区等区域餐食外送的业态经营为主。应设置在具备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工业园区较为密集、有空闲场地的区域,且农贸市场内自产自销区域饱和、周边无法提供就餐商户。运营管理单位做好市容环境、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责任外,还接受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定期开展夜市和潮汐摊位经营人员培训教育,重点围绕食品安全、市容环境、交通法规等内容常态化展开培训,并对如何安全用气、规范使用和清洗器具进行实操演示,积极引导摊主守规经营,接受部门和社会监督,若有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退出机制。
四是加强跨部门协同监管。联合公安、住建、市监、消防、环保等部门制定并实施《吴兴区夜市监管“一件事”实施方案》,根据推进“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的工作原则,梳理各职能部门的监管事项,形成夜市“监管清单”,结合各乡镇(街道)的实际情况,以“一支队伍”对夜摊开展全周期闭环式“体检”服务和监管。积极引导每位摊主签订《夜市流动摊位三包责任书》,实行夜市会商制度,对日常监管发现的复杂事项和群众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会商研判,及时解决问题隐患。目前已联合检查20余次,引导摊主签订责任书394份,联合检查发现并解决问题1564个。
以上是对您议案的答复,规范夜市(地摊)经济管理,既是保障食品安全、改善市容环境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灵活就业、提升城市温度的重要举措。我局将以您的建议为重要参考,持续优化管理措施,努力实现“市容”与“繁荣”、“秩序”与“民生”的平衡,为打造安全、整洁、和谐的城市环境贡献力量。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