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30502000000/2025-1010303512 成文日期: 2025-07-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关于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7-29 14:50:01

尊敬的范法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统筹农村保护耕地与村民生活必要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适当用地空间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关注耕地保护,关心耕地保护发展。我们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提案非常好,提案中实事求是地提出了农村保护耕地与村民生活必要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适当用地空间存在的矛盾,同时基于基层实际情况提出永农调优的建议,以便更好的统筹好保护耕地与村民群众生活需要、适当保障村集体经济发展空间。这对我们耕地保护工作有很大启发。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930版永农划定的规则

2022年4月29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在全国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函》,印发《全国“三区三线”划定规则》,部署“三区三线”划定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原则上要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应保尽保应划尽划。

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经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良好水利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蔬菜生产基地;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土地综合整治新增加的耕地;黑土区耕地;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难以或不宜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一般不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但位于原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且难以退耕的口粮田等特殊情况,经充分调查举证,允许继续保留。

我区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低于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三调中我区稳定耕地106921亩,原永农保护目标176013亩),按照规定要求90%以上的稳定耕地需要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二、面上情况及相关举措

面上情况:我区930版永农划定后全区永久基本农田为101469亩,比前一版永农在保护数量上有所减少,但受限于稳定耕地数量减少的量非常多,为确保粮食安全底线和永农保护任务,故最终90%以上的稳定耕地按要求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相关举措: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区资规分局对于您议案中提到的“永农碎片化的、部分永农可能划定不实不利于长期保护”等问题多次向上反映并积极争取永农正向调优政策。今年以来,浙江省发布关于开展全省永久基本农田"优进劣出"布局优化工作的通知》,对现状永农涉及的7种情形可进行局部正向调优,其中也包括高山远山、房前屋后、零星分散,不规则地块以及地处偏僻耕种条件不便利或无人耕种极易抛荒等各类不宜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历史错调误调、错划误划的2种情形。同时,我区近年来通过百千万亩方集中连片建设、垦造耕地等工程提升耕地的数量、质量和连片度,并因地制宜划定永农储备区,为永农的优进劣出做好了准备。

上半年,我区已完成一轮永农“优进劣出”方案的申报,现已报部审核,涉及调出永农约4200亩并调入更加优质的储备区耕地。下一步,全区将继续推进永农“优进劣出”工作,在确保耕地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粮食安全的同时,按照"先补后调、优进劣出"原则,逐步推动永久基本农田空间布局优化。

最后感谢您的宝贵意见,欢迎您持续关注和监督耕地保护工作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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