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30502000000/2025-1010421433 成文日期: 2025-10-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吴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于《吴兴区林地占补平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材料
发布日期:2025-12-09 15:21:42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林业局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补充林地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林资〔202227号)、《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实施林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浙林资〔202134号)等文件精神,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引导节约集约的林地利用方式,有效保障经济发展对林地的需求,建立我区林地占补平衡机制,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科学有效补充林地,确保林地保有量不减少,森林覆盖率逐年提升,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共同富裕,力争走出一条保护与发展双赢的新路径,为全省高水平推进林地占补平衡工作提供吴兴样本、吴兴方案。

二、制定意义

(一)制定目的: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引导节约集约的林地利用方式,确保林地保有量不减少,森林覆盖率逐年提升,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共同富裕,力争走出一条保护与发展双赢的新路径,为全省高水平推进林地占补平衡工作提供吴兴样本、吴兴方案。

(二)制定依据:浙江省林业局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补充林地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林资〔202227号)、《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实施林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浙林资〔202134号)、《浙江省林业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补充林地责任指标跨区域调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林资〔202422号)。

三、主要内容和执行标准

确保林地保有量不减少,森林覆盖率逐年提升,拟出台《吴兴区林地占补平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具体内容有:

(一)主要目标

结合吴兴实际,建立林地占补平衡机制,充分深挖区内补充林地资源,依法依规开展林地储备库建设。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吴兴区造林空间为60210,其中茶园造林空间为34102根据2020-2023年各乡镇使用林地定额情况及各乡镇占补情况,充分考虑各乡镇补充林地后备资源潜力、造林适宜性及土地权利人意愿,计划5内完成补充林地建设10000

确认入库程序

新增造林入库为主,确认林地入库辅的方式,依法有序按照排摸资源、立项审查、开展实施、验收入库四个步骤补充林地

(三)完善政策支持

1.明确奖补标准实施新增林地造林项目,需经属地乡镇政府及区自规分局审批同意,对新增林地指标在完成国土变更后,纳入新增林地奖补储备库。

2.建立调节机制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开设林地指标资金专户进行专户管理,对区内项目建设、开发涉及占用林地指标的收取林地指标使用费,该项资金专项用于区内补充新增林地指标奖补等林地占补平衡相关工作。需跨区域交易的,按省、市指导价格进行交易。林地指标费缴纳后方可报批使用林地审批手续。

3.鼓励产业发展。积极鼓励企业主体参与造林造林主体优先享有林地经营权,积极探索新增林地的林下经济政策,融合林药、林菌等多种林业产业化经济助推富民强村、同时发挥新增林地固碳作用,探索碳交易机制,加快林业碳汇资源效益转化,提升林业产品附加值。

4.实行奖惩挂钩。对超额完成林地占补任务的,对林业产业发展成效明显的乡镇和造林主体,给予一定奖励激励。对于新增的毁林(竹)种茶或变林地用途,应于当年度予以恢复,且恢复后的地块不能作为新增造林入库;如不能恢复的,由乡镇负责落实占补;对管护不达标、林分质量下降,甚至退化、毁坏的,不予下达当年管护经费落实补植。

四、期限

本实施办法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文件修订内容

1.进一步完善立项审查程序。为确保国土绿化项目用地合法性、合规性及与国土空间规划的一致性,将文件三(2.立项审查”内容修改为: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在收到项目立项及造林设计等材料后,联合区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开展用地会审及合规性审查;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实地踏勘、论证,对拟补充林地地块进行核实,确保补充林地之前土地权属明晰、来源可靠,并按照相关造林技术规程做好项目作业设计

2.完善林地占补平衡工作有关部门职责。完善“附件1吴兴区林地占补平衡工作有关部门职责”:1.修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职责“负责开设林地指标资金专户,对新增造林地块适宜性评估,会同水利、农业部门对造林项目作业设计地块做好用地会审工作,实施进行业务指导,牵头组织造林验收,完成地类变更及上报入库等工作”;2.建议增加区发改局职责:负责列入政府投资计划的造林工程项目立项、可研、初步设计等事项的审批工作,参与统筹协调与评估督导等工作3.建议增加区水利局职责:监督管理补充林地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实施;参与造林验收及后期管护评估等工作

3.修订林地补充储备库建设造林技术标准。规范吴兴区国土绿化项目用苗管理,提高造林绿化成效,结合吴兴区实际,附件2吴兴区林地补充储备库建设造林技术标准”进行补充完善1.“种植模式”新增立地条件差的山地造林模式,造林主体可按实际需求选择;2.修订“种植质量建议优先使用林木良种、容器苗,审慎使用外来树种,建议完善用苗档案,保证项目用苗质量可追溯。

、有关术语释义

七、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

解读人:张雨洁

联系方式:0572-2536887

电子邮箱:290666614@qq.com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