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30502000000/2026-1010563288 成文日期: 2026-07-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9 09:54: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拟收回浙江歌瑶置业有限公司占用的坐落于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15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收回地块基本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浙江歌瑶置业有限公司

土地坐落: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151号地块

收回土地面积:9230平方米;

土地用途商务金融用地

权利性质:国有出让土地。

二、涉及该范围的原土地使用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事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材料。如无异议,公告期满后将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注销原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

联系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19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572-2536860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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