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司法厅等10部门<关于开展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浙司〔2025〕53号)等规定,吴兴区政务办对2025年5月20日前以本办直属单位名义制定的招标投标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已于2025年9月30日至10月15日进行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附件:吴兴区政务办招标投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湖州市吴兴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