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30502-3/2023-00077 成文日期: 2023-10-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八政〔2023〕35号 发布机构: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关于组织开展 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3 14:48:42

各片区、村(社区)、镇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关于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国森防办发〔2023〕2号)和《湖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等9部门关于联合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前期全省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基础上,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民政办、农业农村办、应急管理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派出所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要求和行动目标

严格按照《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关于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国森防办发〔2023〕2号)和《湖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等9部门关于联合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坚持“压实责任,协调配合;依法治火,防治结合;问题导向,高质高效;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坚持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台账管理体系;加大烧荒烧灰等野外违规用火执法力度,形成合力,坚决查处违规用火行为;聚焦专项治理,持续盯紧重要时段、重要部位、重要设施、重点人群,全力“防未防危防违”,严防重特大森林火灾,避免人员 伤亡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共同创造亚运盛会良好安全环境。

二、行动内容和部门分工

(一)行动内容 

1.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抓好“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含火情早期处理)、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方面隐患”六个内容,并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目标,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突出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旅游景区、露营营地、网红打卡点、寺庙、宗教场所、文物保护单位、重要目标设施以及城市面山、村林密接高危部位的隐患排查。

2.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包括“违规农事用火、违规祭祀用火、违规生产性用火、其他违规用火”四个方面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依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特别是加大违规农事用火行为打击力度,重点强化林缘、林内烧荒烧灰等行为查处力度。 

(二)部门分工 

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组织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履职情况。

民政办:严管公墓区域内祭祀用火行为,加强祭祀防火宣传,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灾风险等工作。

    农业农村办:加强农业农村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发生森林火灾时,督导各片区、村(社区)协助做好农田周边开设防火隔离带等工作。 

文广旅体办:指导督促落实A级旅游景区内森林火灾防控责任,文物部门督促指导属地政府和文保单位实际使用人落实林区内文物保护单位的火灾防治工作,指导A级旅游景区内游客避险、救护、疏导和转移工作。 

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协助镇党委、镇政府组织一般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火灾处置工作,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建镇级专业扑火队伍;组织、协调、指导各片区、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火灾处置预案;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综合性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负责森林防灭火重要目标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综合执法中队:依法查处露天焚烧秸秆,以及在森林防火区内违规野外用火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林区内违规用火行为。

派出所:负责火案侦破工作,协同做好森林防灭火相 关工作,协同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 

消防应急救援队:履行森林防火工作行业管理责任; 组织指导和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火灾隐患排查、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并监督检查。 

三、行动方式和行动时间 

(一)行动方式

以片区为单位组织实施,结合各片区防灭火工作实际,制定行动具体方案;镇森防指将组织联合督导组,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对照《森林防火“整治清单督查表》要求,对各地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督查。 

(二)行动时间 

1.7月15日一7月20日,制定行动方案,成立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开展对森林防灭火重要目标进行梳理,做到一目标一台账,摸清行政地理、主要负责人、防灭火机构和队伍、物资储备现状、防火道、隔离带等基础设施、可燃物清理等有关情况,并将台账汇总至镇森防指。参照区级模式,明确部门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及联络员,建立起“五联”(联宣、联建、 联查、联治、联动)防灭火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协同推进、形成合力。

2.7月20日一8月31日,全覆盖、不留盲区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照森林防火“整治清单”督查表边排查边整治,动态更新隐患排查台账清单,适时部署开展回头看,实行挂账销号制。对森林防灭火重要目标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中难啃的“硬骨头”,由森防指办牵头,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开展集中攻坚整治。 

3.9月1日一10月31日,由镇森防指办牵头,重点针对重要目标风险隐患排查,林缘农事用火行为开展一次全镇范围内的隐患及违规用火行为整治督查行动,对推进迟缓、履职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及时的,通过通报、约谈等手段督促整改。针对查处的违规用火案件和隐患排查整治案例,开展专项宣传教育活动,采用张贴海报、公众号推送、宣传进文化礼堂、大屏幕滚动播放、以案说法等形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 

4.11月1日一12月15日,开展新一轮森林防火期工作,针对先期掌握的隐患治理情况,森林防火预疾,再进行一次彻底、全面的督查检查回头看,重点掌握隐患治理成效。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体系,侧重长效,及时总结,补齐短板,夯实根基,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各片区、村(社区)、相关部门要在7月28日前报送行动方案并附“五联成员表”, 行动期间每月动态更新各类台账与统计表,其中《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由民政办、农业农村办、文广旅体办、综合执法中队牵头汇总,《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附件3)由民政办、农业农村办、文广旅体办汇总,《森林防火“整治清单”督查表》(附件4)、《森林防灭火重要目标风险隐患台账》(附件5)、《森林防火“整治清单”督查表》(附件6)由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汇总,《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7)由派出所、综合执法中队牵头汇总。各地统筹协调,于12月1日前报送年终工作总结及更新后的情况统计表(附件3、7)、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附件4)及森林防灭火重要目标风险隐患台账(附件5)。 

联系人:孟凯凯,联系电话:13867250604(683682)。

 附  件:  1.森林防灭火专项行动部门联系表

              2.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3.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4.森林防火“整治清单”督查表 

5.森林防灭火重要目标风险隐患台账 

6.森林防火“整治清单”督查表 

7.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八里店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