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0502-3/2023-00018 | 成文日期: | 2023-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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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吴兴区八里店镇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八里店镇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三月
目 录
1 基本情况 6
1.1 概况 6
1.2 风险隐患情况 6
2 总则 7
2.1 编制目的 7
2.2 指导思想 7
2.3 编制依据 7
2.4 适用范围 7
2.5 工作原则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 组织机构
3.2 工作职责
3.2.1 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职责
3.2.2 防指办职责
3.2.3 应急工作组职责
3.2.4 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职责
4 事件分级与应急响应
5 保障措施
5.1 队伍保障
5.2 物资保障
5.3 资金保障
5.4 其他保障
6 灾后恢复重建
7 附则
7.1 奖励与责任追究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7.3 解释部门
7.4 实施时间
8 附表
8.1 镇防指及防指办人员名单
8.2 镇应急工作组名单
8.3 各行政村防汛防台责任人名单
8.4 风险隐患清单
8.5 镇危险区影响人员梯次转移明细表
8.6 避灾安置场所清单
8.7 镇应急抢险救灾队伍名单
8.8 村应急抢险救灾队伍名单
8.9 镇应急抢险物资储备表
八里店镇位于浙江省北部的湖州市吴兴区东部,距主城区15公里,总面积58平方公里,下辖27个村(社区),总人口约10万人。
现有水闸38座。辖区内主要村级河道183条,镇级河道8条,台风暴雨季节易引发低洼内涝灾害。
1. 辖区内主要存在的风险隐患类型:低洼易涝、老旧房、建设工棚。
2.本辖区隐患分布情况:北片的城市街道低洼易涝点,建设工地工棚;南片农业低洼易涝点,未拆迁村庄的老旧房,建筑工地工棚。
3.本辖区历史隐患情况:强降雨天气下部分城市道路低洼内涝包括升山路实验中学门口、乌山路恒大悦珑湾门口、三合家园门口。
实现洪涝台旱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做好洪涝台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防汛防台抗旱总目标,坚持底线思维,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坚持早研究、早分析、早部署、早落实,切实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强化各项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充分发挥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的组织指挥、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全面提升防汛防台抗旱应急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湖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吴兴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八里店镇范围内暴雨、洪涝、台风、干旱的防范与应急处置。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洪涝台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3)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暴雨、洪涝、台风、干旱次生灾害时,当地政府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设立八里店镇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负责指挥八里店镇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工作,设立综合协调组、监测预警组、人员转移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等应急工作组。镇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指办),镇防指常务副指挥兼任办公室主任。
(1)在上级防指统一指挥下,负责本辖区防汛防台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
(2)负责制定本级防指办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修编本级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监督指导村级防汛防台工作预案编制;
(3)负责组织落实各村级防汛防台负责人和网格责任人,明确职责,签订责任书,组织培训和演练,并落实有关报酬;
(4)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小型水库、山塘、堤防、水闸、堰坝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
(5)按照上级要求,配合住建、应急等部门开展农村住房防灾能力调查和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及认定,督促指导农户对存在安全隐患、防灾能力偏低的住房进行加固维修、重建或搬迁,并加强避灾安置场所维护管理;
(6)负责做好监测预警工作,补充加密监测预警网络,做到监测预警全覆盖,及时将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水雨情预警信息传递到各村级防汛防台负责人和网格责任人;
(7)负责组织落实群众转移和安置工作,按照预案和“不漏一处、不留死角”的要求,做好人员避险转移和安置工作;
(8)负责辖区内山洪灾害危险区与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特别是在山区和沿河岸修路、建房等在建工程和洪涝台影响期间乡村公路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已发生山洪与地质灾害或乡村公路因灾中断等危险区域警示牌设置,并组织人员监管;
(9)负责组建防汛防台抢险救灾队伍,按规定储备防汛防台物资,并开展抢险救援和自我防范知识培训;
(10)负责洪涝台灾情及有关信息的统计、核实和上报;
(11)负责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向易受洪涝台灾害和地质灾害影响的群众发放明白卡,组织开展防灾救灾演练,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12)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负责本级防指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汛防台政策法规和指令;
(2)负责组织起草本级防汛防台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3)负责组织起草本级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4)协调联络有关成员单位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具体组织防汛防台检查,督促各行政村及有关网格落实防汛防台安全措施,会同有关单位查处督办各类威胁防汛防台安全事件;
(5)负责汛期防汛防台值班工作,掌握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和防汛防台工作动态,当好本级防指领导参谋;
(6)负责本级防汛防台物资储备、管理和调度;
(7)负责本级洪涝台灾害统计、核查、上报和总结评估;
(8)做好本级防指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综合协调组:应急响应启动后,承担镇防指办职责,保障镇防指运行和对外协调工作;负责接收上级文件和指示,及时向镇防指汇报;汇总防汛防台动态,发布汛情、灾情及有关信息;做好应急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协调其他工作组;完成镇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2)监测预警组:负责本区域监测预警网络的运行管理,负责接收上级防指及水利、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发送的有关防汛防台预警信息,掌握本辖区内有关防汛防台信息,督促本辖区内各雨量、水位、气象、地质灾害监测网格责任人按规定开展监测,及时掌握监测成果,按预案规定发布预警信息,并为镇防指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人员转移组:按照镇防指和上级指令,或根据辖区内的雨量、水位及地质灾害监测数据判断,若出现立即转移的监测值,按预案负责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并做好人员安置工作。
(4)抢险救援组:负责工程安全管理和抢险队伍、物资的调配,根据险情、灾情,制订抢险方案,组织抢险救援。
(5)后勤保障组:负责本级防指及各工作组的后勤保障,接待上级防汛防台工作组、慰问团、新闻记者等。
(1)在镇防指领导下,负责本地区防汛防台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
(2)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开展本地区小型水库、山塘、堤防、水闸、堰坝的检查,落实安全措施;
(3)编制村级防汛防台工作预案;
(4)开展防汛防台知识宣传;
(5)传达转移、避灾等信息;
(6)按规定储备防汛防台物资;
(7)组织群众自救互救;
(8)负责统计灾情、发放救灾物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八里店镇根据实际研究确定)
严格根据区防指发布的防汛防台应急响应等级,及时落实防汛防台工作。
级别 | 事件 | 响应行动 |
IV级 | (1)实况24小时内东苕溪流域、西苕溪流域、东部平原中有一个及以上区域面雨量≥30毫米、≤50毫米,或过程平均雨量≥50毫米、≤100毫米,且预计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以上量级降雨。 (2)市气象部门正式发布台风消息,预报将明显影响我区(预计影响最大风力≥6级,<8级)。 (3)各地水位普遍在警戒线水位以下。 (4)万方以下小山塘出现一般险情。 (5)7-10月份山区连续干旱天数在20-30天(连续干旱天数指期间日降雨量小于30毫米或连续3天累计降雨量小于60毫米的干旱天气持续天数);或太湖水位持续低于2.8米(吴淞高程,下同)。 | (1)镇防指启动防汛防台IV级响应,镇防指领导进岗履职,组织集中办公,镇防指办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镇防指办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镇、村两级防汛防台责任人和各类网格责任人启动防汛防台Ⅳ级应急响应,并告知当前水情、雨情预警信息,通知外出责任人立即返回,各类责任人到岗就位,按照职责开展检查、巡查与监测,发现情况及时向镇防指办报告。 (3)镇防指办密切关注区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监视暴雨和水利工程动态,若洪涝台影响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对照事件分级标准,做出调整应急响应等级的预判,并及时报告镇防指办主任。(应急响应期间镇防指办均要开展本条工作,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行动中不再重复。) (4)镇防指办通知各村各单位做好防汛防台准备,重点是做好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水库山塘、薄弱堤防、各类危房、简易工棚、在建工程等防汛防台检查、巡查工作。 (5)镇防指办对有关农业生产作出安排,做好农业抢收、大棚防涝防风等措施。 (6)检查调试防汛会商系统。 (7)可根据本辖区内关联站点雨量信息自行启动应急响应,启动等级不得低于区级启动等级。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外,可根据气象信息和当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应急响应措施等级。 |
III级 | (1)实况24小时内东苕溪流域、西苕溪流域、东部平原中有一个及以上区域面雨量>50毫米、≤100毫米或过程平均雨量>100毫米、≤200毫米,并且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以上量级降雨。 (2)市气象部门预报台风将较大影响我区(预计影响最大风力≥8级,<10级)。 (3)各地水位普遍在警戒水位和保证水位之间。 (4)万方以上山塘出现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5)7-10月份山区连续干旱天数在30-50天;或太湖水位持续低于2.7米。 | (1)镇防指启动防汛防台Ⅲ级响应,镇防指指挥进岗履职,组织集中办公,部署重点防御工作,镇防指全体人员到岗,通知外出防汛防台负责人立即返回。组织驻村干部下村(居)指导防汛防台工作。 (2)镇防指办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镇、村两级防汛防台责任人和各类网格责任人启动防汛防台Ⅲ级应急响应,并告知当前水情、雨情预警信息。 (3)镇防指指挥根据可能的险情灾情和防御重点,部署重点防御工作: ①组织危旧房屋、简易工棚人员转移,开放避灾场所,安置转移人员; ②部署落实危房、建筑工地、高空设施、电力、通信设施、旅游景点、低洼易涝区、地下空间的防汛防台准备工作; ③根据区防指部署,及时关停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和涉水野外游乐活动,疏散、转移相关人员,暂停户外施工、户外大型活动和室外教学活动; ④督促检查镇、村两级防汛防台责任人做好各项防汛防台准备,通知各类网格责任人按规定开展巡查和监测,特别要加强低洼地带、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报告,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转移,转移安置方案参照村防汛防台工作预案;通知小型水库、山塘、堤防巡查人员加密巡查次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报告; ⑤通知镇、村两级防汛抢险队伍成员及时返回,并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4)镇、村应急广播及时播放防汛防台动态信息和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等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醒群众和有关企业做好防汛防台准备,提高防范意识,尽量减少外出,远离危险区域,做好各项防风措施,通过电视、广播等渠道关注区防指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停课信息,停止大型户外活动,关闭旅游景点,关注交通信息等。 (5)镇防指办定时统计、汇总、上报人员转移、抢险队伍组织、防汛物资、避灾场所使用、灾情等情况。 (6)应急响应等级应不低于区级启动等级。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外,可根据本辖区内关联站点雨量信息,研判后调整相关防御措施。 |
II级 | (1)东苕溪流域、西苕溪流域、东部平原中有一个及以上实况24小时内区域面雨量>100毫米、≤200毫米或过程平均雨量>200毫米、≤300毫米,且预计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以上量级降雨。 (2)市气象部门预报台风将严重影响我区(预计影响最大风力≥10级、<12级)。 (3)各地水位普遍接近保证水位,并预报将超过保证水位。 (4)小(二)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导流港东大堤、环湖大堤发生重大险情。 (5)7-10月份山区连续干旱天数在50-70天或太湖水位持续低于2.6米。 (6)其它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局部汛期、旱情。 | (1)镇防指启动防汛防台Ⅱ级响应,镇防指指挥进岗履职,组织集中办公,主持防汛防台应急工作,防汛指挥工作所全体成员到岗,全面启动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2)镇防指办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镇、村两级防汛防台责任人和各类网格责任人启动防汛防台Ⅱ级应急响应,并告知当前水情、雨情预警信息。 (3)镇防指指挥根据可能的险情灾情和防御重点,部署重点防御工作: ①组织以下人员转移:低标准房屋、抗风等级低的迎风房屋等建筑物内的人员;处在易被大风吹倒的构筑物、高空设施等附近的人员转移;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多发地区的人员;河道滩地上各类临时居住人员;水域作业人员; ②通知以下区域人员做好人员转移准备,并根据实时降雨、河道水位、工程险情等情况按村级预案及时转移人员:山洪灾害危险区人员;病险水库下游受影响人员;屋顶山塘下游受影响人员;低洼易涝区人员;江河发生大洪水时可能淹没区域的人员等; ③通知各类网格责任人继续加强监测与巡查,强降雨期间实行24小时巡查; ④通知镇、村防汛抢险队员集结待命,根据工程出险情况、人员受困情况随时投入抢险救援。必要时,请求区防指支援。工程出险后,派出抢险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赴出险处组织抢险,组织出险工程附近村级抢险队伍参加抢险,必要时调派镇级抢险队伍参加,调运镇和附近村防汛抢险物资;一般险情可根据本镇技术人员提出的抢险方案实施抢险,险情较大时,及时请求上级技术支持,重要工程出险时,请求上级派出专家组实施抢险,并配合专家组做好抢险队伍和抢险机械调派、物资调运和后勤保障工作; ⑤镇政府全体机关干部进岗,下派防汛防台工作组到各村检查督促指导防汛防台工作; 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实施停工、停产、停课、停市、停运和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 (4)镇、村应急广播每两小时播放一次防汛防台动态信息和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等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醒群众留在室内或安全地方避险,远离低洼易涝区、危险边坡、河道、水库下游等,车辆避免停放在大树、广告牌、低洼易涝区等危险区域,关注降雨情况,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救助或拨打应急电话。 (5)镇防指办定时统计、汇总、上报人员转移、抢险队伍组织、防汛物资、避灾场所使用、灾情等情况。 (6)应急响应等级应不低于区级启动等级。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外,可根据本辖区内关联站点雨量信息,研判后调整相关防御措施。 |
I级 | (1)全区24小时内实况区域面雨量≥200毫米或过程平均雨量≥300毫米,且预计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以上量级降雨。 (2)市气象部门预报台风将特别严重影响我区(预计影响最大风力≥12级)。 (3)各地代表站水位普遍超过保证水位并继续上涨,预报将接近或超过历史最高水位。 (4)小(一)型及以上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导流港东大堤、环湖大堤发生决口,并危及公共安全。 (5)7-10月份山区连续干旱天数在70天以上或太湖水位持续低于2.45米。 | (1)镇防指启动防汛防台Ⅰ级响应,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进岗,主持应急抢险工作,动员一切力量投入应急抢险工作,全力做好伤员的医疗救治工作;镇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到岗,必要时分赴一线指挥。 (2)镇防指办: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镇、村两级防汛防台责任人和各类网格责任人启动防汛防台Ⅰ级应急响应,并告知当前水情、雨情预警信息。 (3)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根据可能的险情灾情和防御重点,部署重点防御工作: ①组织实施扩大人员转移范围工作。在已实施人员转移的基础上,根据防御形势继续扩大人员转移范围,重点组织以下人员立即转移:山洪灾害危险区人员;出险水库、山塘下游人员;江河两岸洪水可能淹没区域人员;集镇低洼易涝区人员;集镇地下空间设施人员。避灾场所管理人员加强已转移人员的管理,及时制止已转移人员在警报未解除前擅自返回; ②通知各类网格责任人继续加强监测与巡查,重点检查人员是否全部转移,危险区域内有无滞留人员,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扩大人员转移范围; ③镇、村抢险救援队随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快速反应,第一时间投入抢险救援,根据需要,及时向区防指提出支援请求;(工程抢险方案与Ⅱ级响应时一致) ④组织实施停运、停工、停课、停市、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 ⑤组织实施灾民的转移安置,随时组织医疗救护; ⑥当遇通信、交通中断等非常状态时,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实施镇自为战。 (4)镇、村应急广播每1小时播放一次防汛防台动态信息和气象、自然资源、防汛等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发布停运、停工、停课、停市和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消息,通知群众留在室内或安全地方避险,远离低洼易涝区、危险边坡、河道、水库下游等,车辆避免停放在大树、广告牌、低洼易涝区等危险区域,关注降雨情况,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救助或拨打应急电话。 (5)镇防指办每3小时统计、汇总、上报人员转移、抢险队伍组织、防汛物资、避灾场所使用、灾情等情况。 (6)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外,可根据本辖区内关联站点雨量信息,研判后调整相关防御措施。 |
注:每级应急响应行动包含低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 |
镇防指成立的专业应急抢险救灾队伍和村级成立的以当地民兵、青壮年为骨干的群众性应急抢险小分队是抢险救灾的主要力量。同时积极与属地社会应急力量签订协议,充实应急救援力量,充分发挥社会应急力量作用。制定应急期间请求外部救援力量抢险救援衔接工作方案,引导社会组织、应急志愿者等社会应急力量开展辅助救援活动,并为其提供必要的通信、后勤、设备等保障。
镇防指应建立辖区内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统筹指挥调度机制,应急期间统一调度各类社会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统一组织指挥抢险救援。
镇防指应建立救援力量预置机制,应急期间视情在易受灾地区、难救援地区、空巢村等高风险区域预置镇或村(社区)应急救援队、防汛物资等应急资源。
镇、村应急抢险救灾队伍组成见附表。
镇防指办、村防汛防台工作组按照《浙江省乡镇(街道)、村(社区)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的要求,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建立即用即补制度,规范防汛物资管理。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受洪水威胁的有关企业、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抢险常规物资。
八里店镇储备的应急抢险物资储备清单见附表。
镇政府将年度防汛防台经费列入镇级财政预算,用于防洪工程建设、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运行管理、水毁工程修复等,同时,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救灾资金支持。
镇政府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通信、交通、治安、卫生等保障工作,为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提供通信与信息、交通运输、治安、医疗卫生等保障。
应急响应期间和响应结束后,除镇防指统筹部分,恢复重建工作以镇各行业部门为主,建立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组,实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1、当台风过境后,镇防指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及时组织人员将因受台风带来的损失如实查清上报八里店镇人民政府,镇政府汇总后立即向区人民政府、区防指及有关部门汇报灾情,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配合民政、卫健等部门及时处理善后事宜,救护伤员,做好社会治保工作。
2、对受损的辖区内工农业开展自助自救,及时组织人员做好补救措施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对受灾的群众,有关部门要做好安置工作,确保灾民日常生活正常。
3、对受损的重点工程项目如山塘水库、水闸、堰坝、堤防等在上报区有关部门的同时,各辖区和工程项目负责人应迅速组织人员进行修复。对受损的交通、电力、供水、通讯、水利等设施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各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修,使之尽快恢复正常。
4、做好卫生防疫工作。灾后为了确实保护环境、防止疾病,有关部门应组织人员进行卫生清扫,并主动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防疫工作,对受污染水源要做好消毒净化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5、台风过境后,对辖区内遭到破坏的市政设施、生活环境,住建和有关部门单位应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对已遭损害的路灯、广告牌等,有关部门单位应组织人员进行抢修或更换;对受损的绿化树木设法使之存活下去。
6、各村(社区)配合民政办调查了解灾情,填报《因灾倒房花名册》及因灾农作物损失情况统计表;如有因灾死亡、伤病人员,填报《因灾死亡人员花名册》。
7、及时发放救灾款物。民主评议后,公示需救助的人员名单及数额等,发放后再进行一次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由民政办负责统计救灾款物,党群办、财政办配合发放。
8、镇各部门、村(社区)委会要组织人员清理灾害现场、环境消杀消毒,力争2日内完成环境清理恢复;力争3天内全面恢复供电、供水和通信,5天内主要道路全面恢复通车。
9、舆情管控。应急响应期间,要准确、及时、公开、透明发布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确保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在防汛防台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镇委、镇政府进行表彰或推荐上级表彰;对防汛防台工作中致伤致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工作生活照顾。对防汛防台工作中玩忽职守、临阵逃脱、拒不执行抢险救援命令造成损失的有关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本预案由镇防指办组织制定,报区防指审批后,由镇政府发布实施。镇防指办应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进行相应修改,并按原批准程序批准后实施。镇域范围内发生重大洪涝台灾害时,应及时进行必要的修订。一般情况下,每3年修订一次。
本预案由镇防指办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职务 | 姓名 | 职务 |
指挥 | 陈玉峰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常务 副指挥 | 王超杰 | 党委委员、副镇长 |
副指挥 | 王会江 | 人大主席 |
副指挥 | 忻伟铭 | 党委副书记 |
副指挥 | 马浩强 | 党委副书记 |
副指挥 | 朱占成 | 党委委员 |
副指挥 | 叶江华 |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
副指挥 | 陆 奕 | 党委委员 |
副指挥 | 张汝敏 | 党委委员 |
副指挥 | 傅一力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副指挥 | 钟振宇 | 党委委员 |
副指挥 | 徐 良 | 人大副主席 |
副指挥 | 蒋爱国 | 副镇长 |
副指挥 | 卢 欢 | 副镇长 |
副指挥 | 楼 丹 | 副镇长 |
副指挥 | 叶 杨 | 派出所所长 |
成员 | 徐 良 | 农业农村办主任 |
成员 | 董水华 | 农业农村办副主任 |
成员 | 沈小新 | 应急管理中心负责人 |
成员 | 朱旭峰 | 党政综合办主任 |
成员 | 邵 钰 | 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
成员 | 杨永平 | 经济发展办主任 |
成员 | 朱佳敏 | 社会事务办主任 |
成员 | 施海平 | 村镇建设办主任 |
成员 | 芮建林 | 财政所所长 |
成员 | 钱 丰 | 社区管理办主任 |
成员 | 冯 丹 | 国土所所长 |
成员 | 沈小伟 | 派出所教导员 |
防指办主任 | 王超杰 | 党委委员、副镇长 |
防指办专职副主任 | 沈小新 | 应急中心负责人 |
防指办副主任 | 徐 良 | 农业农村办主任 |
工作人员 | 董水华 | 农业农村办副主任 |
工作人员 | 朱旭峰 | 党政综合办主任 |
工作人员 | 邵 钰 | 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
工作人员 | 杨永平 | 经济发展办主任 |
工作人员 | 朱佳敏 | 社会事务办主任 |
工作人员 | 施海平 | 村镇建设办主任 |
工作人员 | 芮建林 | 镇财政所所长 |
工作人员 | 钱 丰 | 社区管理办主任 |
工作人员 | 冯 丹 | 国土所所长 |
工作人员 | 沈小伟 | 派出所教导员 |
工作人员 | 李敦诚 | 综合执法中队队长 |
工作人员 | 徐惠锋 | 食安负责人 |
乡级转移责任人 | 陈玉峰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地质灾害防范责任人 | 费旭伟 | 八里店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副所长 |
镇级水利员 | 董水华 | 农业农村办副主任 |
灾情信息员 | 钮 红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张方桦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
气象协理员 | 袁岐华 | 农业农村办公室 |
名称 | 负责人 | 成员 | 职责 |
综合协调组 | 沈小新 | 方丽娟、车建民 | 应急响应启动后,承担镇防指办职责,保障镇防指运行和对外协调工作;负责接收上级文件和指示,及时向镇防指汇报;汇总防汛防台动态,发布汛情、灾情及有关信息;做好应急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协调其他工作组;完成镇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
监测预警组 | 徐 良 | 冯丹、施海平 | 负责本区域监测预警网络的运行管理,负责接收上级防指及水利、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发送的有关防汛防台预警信息,掌握本辖区内有关防汛防台信息,督促本辖区内各雨量、水位、气象、海洋、地质灾害监测网格责任人按规定开展监测,及时掌握监测成果,按预案规定发布预警信息,并为乡级防指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
人员转移组 | 施海平 | 徐良、杨永平、李敦诚、沈小伟 | 按照乡级防指和上级指令,或根据辖区内的雨量、水位及地质灾害监测数据判断,若出现立即转移的监测值,按预案负责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并做好人员安置工作。 |
抢险救援组 | 徐 良 | 钱丰、马国庆、蒋月明 | 负责工程安全管理和抢险队伍、物资的调配,根据险情、灾情,制订抢险方案,组织抢险救援。 |
后勤保障组 | 朱旭峰 | 芮建林、叶青、徐惠锋 | 负责本级防指及各工作组的后勤保障,接待上级防汛防台工作组、慰问团、新闻记者等。 |
序号 | 村名 | 姓 名 |
1 | 紫金桥村 | 周战荣 |
2 | 前村村 | 钱连永 |
3 | 乌山村 | 李金强 |
4 | 计家湾村 | 钱根泉 |
5 | 小山村 | 李培新 |
6 | 升山村 | 翟冬平 |
7 | 诸墓村 | 朱云峰 |
8 | 汲道村 | 陆仲民 |
9 | 西山村 | 泮金水 |
10 | 宜船湾村 | 沈建勇 |
11 | 田庄村 | 沈小钟 |
12 | 曹报村 | 孙 彬 |
13 | 戴南村 | 邬泉江 |
14 | 义山村 | 莫晓红 |
15 | 路村村 | 费震祺 |
16 | 尹家圩村 | 孙纪明 |
17 | 永福村 | 陆建荣 |
18 | 移沿山村 | 孟锦康 |
19 | 长荡漾社区 | 王琴英 |
20 | 南塘社区 | 潘玉芳 |
21 | 西山漾社区 | 钱琦颖 |
22 | 富力城社区 | 费 鹰 |
23 | 张云桥社区 | 吴丽莉 |
24 | 东升社区 | 陈 赞 |
25 | 正阳社区 | 董婷婷 |
26 | 雨荷苑社区 | 李 倩 |
27 | 湖韵雅居社区 | 黎 丹 |
序号 | 风险隐患情况描述 | 风险隐患类型 | 所在位置 | 影响人员数 |
1 | 无风险隐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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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村 | 危险区影响人员 | 转移条件 | 转移地点 |
1 | 无转移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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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村(社区) | 避灾安置场所名称 | 管理员 | 规模 |
1 | 升山村 | 八里店镇升山村避灾安置点 | 陈建明 | 村级 |
2 | 义山村 | 八里店镇义山村避灾安置点 | 费火箭 | 村级 |
3 | 前村村 | 八里店镇前村村避灾安置点 | 徐伟 | 村级 |
4 | 路村村 | 八里店镇路村村避灾安置点 | 沈金美 | 村级 |
5 | 紫金桥村 | 八里店镇紫金桥村避灾安置点 | 朱淼鑫 | 村级 |
6 | 尹家圩村 | 八里店镇尹家圩村避灾安置点 | 孙雨婷 | 村级 |
7 | 移沿山村 | 八里店镇(移沿山庄)避灾安置中心 | 芮逢祥 | 镇级 |
8 | 八里店镇(吴兴区第一中学)避灾安置中心 | 钱思佳 | 镇级 | |
9 | 八里店镇(吴兴区第一小学)避灾安置中心 | 马旭强 | 镇级 | |
10 | 八里店镇(湖州吴兴实验中学)避灾安置中心 | 陈宏 | 镇级 | |
11 | 八里店镇(湖师附小西山漾校区)避灾安置中心 | 管建新 | 镇级 | |
12 | 八里店镇二中(常路学校)避灾安置中心 | 沈振方 | 镇级 | |
13 | 八里店镇三合家园避灾安置中心 | 许会奎 | 镇级 | |
14 | 八里店镇(湖师四中西山漾校区)避灾安置中心 | 沈晓亮 | 区级 |
序号 | 姓 名 | 分队职务 | 行政职务 | 备注 |
1. | 沈小新 | 队长 | 应急中心主任 | |
2. | 董水华 | 农办副主任 | ||
3. | 陈 强 | 工作人员 | ||
4. | 芮宗璞 | 工作人员 | ||
5. | 周 赟 | 工作人员 | ||
6. | 林韡麒 | 农办主任 | ||
7. | 钮 红 | 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 ||
8. | 褚振东 | 城建工作人员 | ||
9. | 沈伟民 | 城建工作人员 | ||
10. | 倪 健 | 城建工作人员 | ||
11. | 钱沈涛 | 城建工作人员 | ||
12. | 李朱超 | 城建工作人员 | ||
13. | 吴永平 | 城建工作人员 | ||
14. | 王超凡 | 城建工作人员 | ||
15. | 唐铭辰 | 城建工作人员 | ||
16. | 徐 辉 | 城建工作人员 | ||
17. | 王舒昊 | 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 ||
18. | 曹伟荣 | 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 ||
19. | 徐 巍 | 卫生院副院长 | ||
20. | 费 岚 | 卫生院医生 | ||
21. | 朱丽姣 | 卫生院护士 | ||
22. | 费华谦 | 卫生院护士 | ||
23. | 吴国强 | 副大队长 | ||
24. | 周 伟 | 防暴一班副班长 | ||
25. | 李小龙 | 防暴 | ||
26. | 姚 杰 | 防暴 | ||
27. | 莫振华 | 防暴 | ||
28. | 钱辉彬 | 防暴 | ||
29. | 王旭明 | 防暴二班班长 | ||
30. | 何云峰 | 防暴二班副班长 | ||
31. | 俞坎凯 | 防暴 | ||
32. | 涂林涛 | 防暴 | ||
33. | 陈付浩 | 防暴 | ||
34. | 孙 杰 | 防暴三班班长 | ||
35. | 周 强 | 防暴三班副班长 | ||
36. | 崔 涛 | 防暴 | ||
37. | 朱甄杰 | 防暴 | ||
38. | 吴 鲸 | 防暴四班班长 | ||
39. | 沈 康 | 防暴四班副班长 | ||
40. | 卢叶升 | 防暴 | ||
41. | 费盛佳 | 防暴 | ||
42. | 曹 炜 | 防暴 | ||
43. | 钱建荣 | 副中队长 | ||
44. | 李建荣 | 副分队长 | ||
45. | 宋狮狮 | 副分队长 | ||
46. | 陈 超 | 副分队长 | ||
47. | 孙利平 | 副分队长 | ||
48. | 杨 强 | 组长 | ||
49. | 陈小勇 | 组长 | ||
50. | 沈佳鑫 | 组长 | ||
51. | 潘友根 | 组长 | ||
52. | 陶惠芳 | 队员 | ||
53. | 何水明 | 队员 | ||
54. | 徐华钟 | 队员 | ||
55. | 陶学鑫 | 队员 | ||
56. | 沈佳威 | 队员 | ||
57. | 沈旭民 | 队员 | ||
58. | 孙 浩 | 队员 | ||
59. | 沈飞龙 | 队员 | ||
60. | 潘新康 | 队员 | ||
61. | 戴佳明 | 队员 | ||
62. | 董建俊 | 队员 |
序号 | 队伍所属 | 队伍人数 | 联系人 |
1 | 计家湾村 | 30 | 钱根泉 |
2 | 潞村村 | 30 | 费震祺 |
3 | 田庄村 | 30 | 沈小钟 |
4 | 宜船湾村 | 30 | 沈建勇 |
5 | 诸墓村 | 30 | 朱云峰 |
6 | 戴南村 | 30 | 邬泉江 |
7 | 汲道村 | 30 | 陆仲民 |
8 | 张云桥社区 | 30 | 吴丽莉 |
9 | 西山漾社区 | 30 | 钱琦颖 |
10 | 富力城社区 | 30 | 费 鹰 |
11 | 东升社区 | 30 | 陈 赞 |
12 | 长荡漾社区 | 30 | 王琴英 |
13 | 移沿山 | 30 | 孟锦康 |
14 | 义山村 | 30 | 费火箭 |
15 | 西山村 | 30 | 泮金水 |
16 | 小山村 | 30 | 李培新 |
17 | 尹家圩村 | 30 | 孙纪明 |
18 | 曹报村 | 30 | 孙 彬 |
19 | 升山村 | 30 | 朱子翔 |
20 | 永福村 | 30 | 朱会清 |
21 | 前村村 | 30 | 徐 伟 |
22 | 紫金桥村 | 30 | 周战荣 |
23 | 乌山村 | 30 | 李金强 |
24 | 南塘社区 | 30 | 潘玉芳 |
25 | 正阳社区 | 30 | 董婷婷 |
26 | 雨荷苑社区 | 30 | 李 倩 |
27 | 湖韵雅居社区 | 30 | 黎 丹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柴油发电机(组) | 台 | 5 |
2 | 手摇(或电动)报警器 | 台 | 100 |
3 | 投光灯 | 个 | 3 |
4 | 抛绳器 | 件 | 2 |
5 | 救生圈 | 只 | 20 |
6 | 铁锹(铲) | 把 | 200 |
7 | 对讲机 | 部 | 5 |
8 | 手电筒 | 只 | 20 |
9 | 毛巾被 | 条 | 100 |
10 | 雨鞋 | 双 | 50 |
11 | 雨衣 | 件 | 50 |
12 | 橡皮艇 | 艘 | 5 |
13 | 行军床(折叠床) | 张 | 70 |
14 | 应急生活包 | 包 | 100 |
15 | 棉被 | 床 | 100 |
16 | 移动式升降照明灯组 | 套 | 3 |
17 | 便携式工作灯(巡检灯、应急灯) | 个 | 10 |
18 | 救生衣 | 件 | 100 |
19 | 卫星通信系统(卫星电话) | 套 | 1 |
20 | 排水泵(抽水机) | 台 | 20 |
21 | 手提喇叭 | 只 | 5 |
22 | 过滤式呼吸面具 | 个 | 70 |
23 | 警示服 | 件 | 100 |
24 | 安全帽 | 顶 | 50 |
25 | 帐篷 | 顶 | 10 |
26 | 睡袋 | 个 | 60 |
27 | 油锯 | 台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