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330502-6/2024-00076 | 成文日期: | 2024-10-09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埭溪镇 |
2023年,我镇财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和湖州重要讲话精神,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镇人大批准的2023年镇本级财政收、支预算为基础,依法理财,充分发挥财政调控职能,以“建好时尚谷、守好大水缸、走好共富路”的战略目标做好财政保障。
(一)收入执行情况
2023年预计全镇实现财政总收入106188万元,同比增长34.7%。根据税收完成情况和现行财政体制结算,我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55.3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8419.3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000万元,其他收入121525.07万元,合计可用财力142999.84万元。具体收入项目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55.38万元。其中:
(1)核定支出基数2763.07万元;
(2)上级转移支付7292.31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8419.39万元。其中:
(1)土地出让金收入6874.84万元;
(2)其他补助收入1544.55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000万元。
4.其他收入121525.07万元。其中:
(1)特许经营权收入42550万元;
(2)其他收入78975.07万元。其中城镇有机更新政策处理款78000万元,其他收入975.07万元。
(二)支出执行情况
2023年镇财政本级支出142999.84万元。具体支出项目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64.3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289.03万元。
3.教育支出659.9万元。
4.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230.75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7.17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1528.53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1915.23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22232.41万元。
9.农林水支出12832.43万元。
10.交通运输支出35250.16万元。
1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8.4万元。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0万元。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500万元。
14.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支出223.83万元。
1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000万元。
16.其他支出107.07万元。
17.弥补以前年度预算缺口及以前年度垫付款49460.63万元。
2023年镇财政可用财力为142999.84万元,支出142999.84万元,实现镇财政收支平衡。
(三)预算执行的主要工作
1.强化收入管理。面对今年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根据财政收入任务,认真分析税收结构,积极对接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制订财政收入入库计划,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税源的监控分析,及时掌握重点税源动态,剖析增减原因,确保财政收入不滑坡。
2.坚持厉行节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规定,坚持有保有压,进一步严格财政支出管理,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把公务接待方面的财务结算审核关,依托国库集中支付平台,对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支出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加强财政监督。一是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坚持预算执行与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并重的原则,不断完善资金管理、资金拨付审核程序以及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审计、检查、评审、监察等外部监督的作用,加强对农村公益事业有关项目、政策、资金的审核检查,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高度重视政府债务管理,防止隐性债务发生,做到每月一统计,精确甄别,做到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