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0502-6/2025-00022 | 成文日期: | 2025-03-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大办,各办事处,各行政村(社区):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经研究,现将《2025年度埭溪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落实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如因工作实际变化、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等原因确需变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党政办公室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提请主要领导审核并重新进行公布。
附件:2025年度埭溪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埭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4日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承办部门 | 法律政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履行程序要求 |
1 | 埭溪联山和尚坞自然村及周边产业供水项目 | 埭溪镇人民政府 | 村镇建设办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 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 2025年8月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