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30502-1/2020-2019098289 成文日期: 2020-05-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高新笺〔2020〕13号 发布机构: 高新区管委会
高新笺〔2020〕13号 高新区精细化管理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20-05-30 19:41:49

 

 

高新笺〔2020〕13号

 

高新区精细化管理

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

 

为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垃圾分类处理持久战行动的部署精神,进一步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模式,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过程管理,促进城市管理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标

通过对高新区列入考核范围的管委会机关大楼、各片区办事处机关、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考核,进一步引导强化机关干部、广大市民(村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正确率,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

二、考核主体及对象

1、垃圾分类(减量)考核工作由高新区精细化管理办公室牵头实施。

2、考核对象:管委会机关大楼、各片区办事处机关(新港办事处、太湖办事处、戴山办事处、新城办事处);社区(南太湖花苑、戴山家园、美和家园、郑港社区)(戴山家园、美和家园于6月底前落实实施,郑港社区待安置入住后实施)

三、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具体采用"每周抽查、每月督查、每季排名、年终考核"方式进行。

1、月督查采取每周抽查方式,具体抽查内容及打分标准见评分表(见附件1、2)。
  2、季度排名以每月督查结果为准,季度通报按本季度各月平均分进行排名。
  3、年终考核分现场检查和台账资料检查两部分。台账资料占25分,现场检查占75分。
  4、年终综合得分,由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两部分组成,平时考核占40﹪,年终考核占60﹪。

  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得分95分及以上为优秀,得分95分以下至90分为良好,得分90分以下至85分为合格,得分85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考核结果运用

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年度考评结束后,考核情况将向各片区办事处和社区进行通报,并折分纳入高新区对各片区办事处、社区(小区)年度考核。

 

附件1 2020年度高新区精细化管理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表(社区)

附件2 2020年度高新区精细化管理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表(机关)

 

 

 

 

 

               湖州南太湖高新区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