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330502000000/2026-1010509493 | 成文日期: | 2026-03-26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 |
关于公布2026年度高新区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通知
高新区各局办、各村社: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吴兴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现将《2026年度高新区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党工委集体审议。
二、承办科室应当根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将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和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材料及时、完整整理归档保管。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如因工作实际变化、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等原因确需变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决策承办科室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提请主要领导审核并重新进行公布。
附件:2026年度高新区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湖州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3月25日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内容概述 | 决策主体 | 承办部门 | 法律政策依据 | 提请审议时间 | 决策完成时间 | 实施计划 | 履行程序要求 |
1 | 2026年高新区城乡环境洁净行动 | 重点聚焦洁净样板片区、人居环境薄弱村庄、安置小区、征而未用地块、临时用地、再生资源回收点、建筑垃圾堆放点等区域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城乡环境洁净行动 | 高新区管委会 | 农业农村局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吴兴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 2026年3月 | 2026年12月 | 制定《2026年高新区城乡环境洁净行动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每月组织召开整治推进会,确保农村人居环境管理闭环高效运转。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