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30502000000/2026-1010510735 成文日期: 2026-07-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环渚街道
关于整治药店医保药品价格双标乱象 保障参保群众购药权益的议案建议
发布日期:2026-07-14 09:13:11

关于整治药店医保药品价格双标乱象 保障参保群众购药权益的议案建议

环渚街道   马秀丽

提案时间:闭会期间

一、案由

医保药品是保障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民生载体,定点零售药店作为医保药品供应补充渠道,其价格合理性直接关联医保基金安全与参保人员切身利益。近期多地出现药店医保药品 “价格双标” 问题,部分医保目录药品在药店刷医保购买的价格,是网上售价的 5 倍、医院采购价的 3 倍,显著的价格落差违背了医保惠民初衷,加重了群众购药负担,还存在挤占医保基金、破坏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的风险,已成为突出民生痛点,亟需整治。

二、案据

1.价格双标引发群众普遍质疑

通过群众反映以及自己的多次购药经历,医保购药价高于自费价的现象普遍存在,如正大九力生产的90片装盐酸氨基葡萄糖片刷医保278元,部分药店自费价格只需79元,而网上只卖55元。更有同规格集采药品,药店医保价远超医院和线上渠道,价格差异超出合理范围,让参保群众对医保购药性价比产生强烈质疑。

2.现有机制存在监管漏洞

公立医院药品通过省级集采平台零加价销售,而药店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部分药店将医保结算回款延迟、2%-3% 手续费等成本转嫁给参保人;同时医保监管缺乏实时动态比价系统,人工核查难以第一时间发现价格异常,再加上参保人对个人账户资金敏感度低,给药店实施价格双标提供了可乘之机。

3.价格双标存在多重负面影响

该行为直接侵害参保人员利益,削弱医保惠民红利;变相抬高医保购药价实质是挤占医保基金,造成基金隐性流失;还破坏了药品零售市场公平竞争,降低群众对线下定点药店的信任度,违背医保定点协议 “不得实行歧视性价格” 的要求。

三、方案

为整治医保药品价格双标乱象,构建公平透明的供应体系,现提出以下建议:

1.建立比价与定价约束机制

参照多地经验搭建定点药店医保药品比价小程序,整合价格、库存信息,支持参保人按距离和价格查询比价;设定价格浮动红线,明确药店医保药品售价不得高于省级集采平台医院采购价的 1.2 倍、主流线上平台同规格均价的 1.5 倍,超红线未整改的暂停医保结算资格。

2.强化动态监管与违法惩戒

“阴阳价格” 纳入医保智能监控核心,通过结算数据与进销存、自费购药记录交叉比对,筛查价格异常线索;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常态化检查,对查实的价格双标行为,采取约谈、追回基金、解除定点协议等措施,同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3.优化结算与成本分担机制

缩短医保回款周期、降低结算手续费,减轻药店资金压力;对承担基层慢病用药供应的药店给予专项补贴,保障其平价销售医保药品的合理利润;要求药店在显著位置公示医保与非医保统一价目表,严禁价格歧视。

4.健全长效考核评价体系

将价格合规性纳入定点药店年度考核,结果与定点资格、结算额度挂钩;建立价格信用档案,对违规药店实施失信评级、限制医保业务;定期评估治理成效,动态优化监管措施,守护好参保群众 “药罐子” 和医保基金 “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