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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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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330502/2025-2022091097 | 成文日期: | 2025-03-28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文件编号: | 吴文广旅体〔4〕号 | 发布机构: | 区文广旅体局 |
关于公布《2025年度吴兴区文广旅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以及《湖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吴兴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度吴兴区文广旅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涉及事项的法律政策依据及履行程序的具体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一、法律政策依据
核心法律依据: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其制定与实施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确立的基本原则和程序规定。
地方性规范依据:全面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湖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及《吴兴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中对决策动议、目录管理、程序履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专业领域依据:各项决策事项还应符合其具体专业领域的上位法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例如,《湖州市吴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制定,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湖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以及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领域关于安全管理的相关规。
二、履行程序具体要求
列入目录的各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法定程序步骤执行,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公众参与:
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广泛知晓的决策事项,应当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或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30日。对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应当予以说明或公布。
专家论证:
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科室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就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进行论证。
风险评估:
评估应就风险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相关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等进行分析研判,形成风险评估报告,提出风险等级建议和应对策略。风险评估结果应当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合法性审查:
决策草案集体讨论决定前,应当由局法制工作机构或负责法制工作的岗位进行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决策草案应当经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集体讨论决定情况应当如实记录,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载明。
决策公布与归档:
作出决策后,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及时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或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决策承办科室应当按照档案管理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将决策过程形成的重要材料(包括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专家论证意见、风险评估报告、合法性审查意见、会议纪要等)及时、完整整理归档,形成决策案卷。
三、动态管理与监督
本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因工作需要、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新增、调整或取消目录事项的,决策承办科室应按照《吴兴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本局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及时履行程序报批后对目录进行调整并重新公布。
局办公室、法制工作机构及相关职能科室应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履行情况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程序要求落到实处。
附件:2025年度吴兴区文广旅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湖州市吴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2月28日
2025年度吴兴区文广旅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内容概述 | 承办科室 | 提请 审议时间 | 实施计划 |
1 | 湖州市吴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防汛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系统思维、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目标,全力抓好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系统洪涝台风灾害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保证防汛防台应急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系统安全稳定有序健康发展。 | 市场管理科 | 2025年2月 | 已实施 |
湖州市吴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