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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博爱家园”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11-03 浏览次数: 来源:吴兴区红十字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红十字公益项目管理,规范项目运作,尊重捐赠方意愿,保护受益方利益,提高公益捐赠资金的使用绩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红十字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吴兴博爱家园”项目吴兴区红十字会作为发起负责组织实施招募爱心企业筹资,高新区、乡镇街道红十字会共同发起一起捐

第三条 吴兴博爱家园”项目使用遵循定向捐赠、量入为出、总量控制、高效救助、精准帮扶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资金募集

第四条吴兴博爱家园”项目资金来源:

(一)区红十字会及高新区、乡镇街道红十字会动员爱心企业经营情况酌情捐赠;

(二)接受国内外法人和自然人的捐赠;

(三)项目资金增值收益。

第三章吴兴博爱家园”项目资金的使用

  本项目的资金的使用及管理

(一)本项目筹集的资金根据腾讯公益发起一起捐数据,区红十字会下拨筹集善款至发起一起捐的高新区、乡镇街道红十字会,高新区、乡镇街道红十字会进行作为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执行;

(二)区红十字会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吴兴博爱家园”项目执行协议书项目实施单位根据执行协议书对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区红十字会开展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组织项目评估;组织媒体宣传捐赠方的爱心善举;向社会公布项目救助信息。

第四  项目各方职责

 由红十字会及时向社会公布项目救助信息。项目资金管理接受捐赠方、审计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五  附则

  本办法由吴兴区红十字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