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红十字公益项目管理,规范项目运作,尊重捐赠方意愿,保护受益方利益,提高公益捐赠资金的使用绩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红十字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吴兴博爱家园”项目由吴兴区红十字会作为发起方,并负责组织实施,招募爱心企业筹资,高新区、乡镇街道红十字会共同发起一起捐。
第三条 “吴兴博爱家园”项目使用遵循定向捐赠、量入为出、总量控制、高效救助、精准帮扶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资金募集
第四条 “吴兴博爱家园”项目资金来源:
(一)区红十字会及高新区、乡镇街道红十字会动员爱心企业经营情况酌情捐赠;
(二)接受国内外法人和自然人的捐赠;
(三)项目资金增值收益。
第三章 “吴兴博爱家园”项目资金的使用
第五条 本项目的资金的使用及管理:
(一)本项目筹集的资金根据腾讯公益发起一起捐数据,区红十字会下拨筹集善款至发起一起捐的高新区、乡镇街道红十字会,高新区、乡镇街道红十字会进行作为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执行;
(二)区红十字会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吴兴博爱家园”项目执行协议书,项目实施单位根据执行协议书对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区红十字会开展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组织项目评估;组织媒体宣传捐赠方的爱心善举;向社会公布项目救助信息。
第四章 项目各方职责
第六条 由区红十字会及时向社会公布项目救助信息。项目资金管理接受捐赠方、审计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五章 附则
第七条 本办法由吴兴区红十字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