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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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新兴产业配套表面处理项目方案-初设设计项目第1次重新招标
发布时间:2026-05-09 17:23    浏览次数:

1. 招标条件

新兴产业配套表面处理项目已由吴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510-330502-04-01-50199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浙江产兴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浙江产兴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天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湖州市吴兴区高新区湖织大道北侧,经十路东侧  。

2.2投资估算(或概算): 新兴产业配套表面处理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00000万元 。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24亩,新建总建筑11.16万平方米,规划建设8幢厂房,1幢配套综合楼,1座工业污水处理站及相关配套设施。本次招标范围为项目总用地面积84.9亩,新建总建筑约9.6万平方米。包括4幢表面处理标准厂房约7.6万平方米;1幢2000T/D电镀工业污水处理站;1幢配套综合楼约4200平方米(包括门厅、展厅、物业用房、300人餐厅及地下消防水池等);1幢甲类仓库,1幢丙类仓库,门卫等。建成后将为吴兴区的新兴产业提供集中的表面处理园区。 。

2.4招标范围: 承担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并完成与后续设计单位的工作交接、对后续设计单位进行前期设计答疑、技术交底、方案把控,协助业主方对项目品质、成本进行把控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后续指令为准(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其中本项目设计内容包含污水处理站、工艺管线布局及防腐蚀、防渗漏等环保安全设计  。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 资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3.2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符合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

□3.4(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备案,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委派  。

□3.6(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6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其他要求:          。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定标方式

☑5.1采用评定分离。

□5.2不采用评定分离。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6.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修改、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 。

7.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采用线下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

☑8.2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6月 1  日 14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湖州市吴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29号 

邮政编码:313000   

电    话:0572-2595856

投诉受理部门:湖州市吴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29号 

邮政编码:313000   

电    话:0572-2595856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产兴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高新区外溪路266号   地    址:湖州市长岛公园9号楼         

联 系 人:陈思思                        联 系 人:郭飞、陈思思            

电    话:0572-2068180                   电    话:0572-2221679              

邮    箱:       /                      邮    箱:       /                 

 

 2026 年 5  月  9 日

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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