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主体名称:湖州市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执法机构设置:湖州市吴兴区能源监察大队
办公地址:湖州市吴兴大道1号行政中心1号楼5楼
联系方式:沈彬2289256
执法人员及执法证号:谭政05040113050002;沈彬0504022017060119
单位职能:1、受托承担对辖区用能单位执行国家及本省颁布的节能(能源)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执法监督、检查;2、受托承担向区政府和上级能源监察机关报告能源利用和监测情况,并提出节约能源的建议;3、受托受理违法、违规用能案件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用能行为;4、受托承担组织开展对生产、生活用能的监察(监测),对新建、改建和改造工业项目进行能效评估,对生产或销售的机电产品(含节能新产品)的耗能指标进行监测;5、承担评议和推广能源利用新技术;6、承担全区重点用能企业“能管员”持证上岗监督管理工作;7、受托承担全区能源监察执法(监测)工作的指导与协调。负责全区能源监察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8、承担区发展改革与经济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执法岗位职责:对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用能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