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30502000000/2026-1010495556 成文日期: 2026-03-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吴兴区交通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于公布2026年度吴兴区交通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13 15:51:05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吴兴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经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将《2026年度吴兴区交通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承办科室应当根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将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和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材料及时、完整整理归档保管。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如因工作实际变化、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等原因确需变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决策承办科室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提请局领导审核并重新进行公布。

 

2026年度吴兴区交通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内容概述

决策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实施计划

履行程序要求

1

吴兴区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办法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运作机制,明确管养职责和管辖范围,优化养护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方式,确保农村公路大中修比例县乡道不少于6%,村道公路不少于5%,路况水平保持全市领先。

区交通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农村工作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浙江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浙政办发〔202061号)、《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国省道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交〔202267号)、《湖州市财政局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湖州市市本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湖财建〔2025153号等有关规定

拟定于3月底征求各部门意见,6月上会讨论。

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