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30502000000/2025-1010303365 成文日期: 2025-07-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办公室(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
2025年吴兴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教职工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8 09:00:22

根据我区学前教育发展实际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类别和人数

计划公开招聘编外教职工28名,其中专任教师20名,总务后勤1名,医务(卫生保健)6名,综合管理1(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专任教师

吴兴区户籍(含南太湖新区,下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二)总务后勤

吴兴区户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机电、工程建设管理或计算机网络相关专业毕业生

(三)医务(卫生保健)

吴兴区户籍,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护理、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

(四)综合管理

吴兴区户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相关专业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有志于吴兴区的学前教育事业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专任教师岗位要求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须在有效期内,下同)。

4.户籍以202572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5.专任教师岗位报考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4717日以后出生)总务后勤、医务(卫生保健)综合管理岗位报考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9717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257189:00202572315:00

2.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考生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1个岗位。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须上传以下材料原件:

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专任教师岗位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专任教师岗位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核

时间:2025719日至202572415:00

资格审核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查询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位,未通过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三)缴费确认

时间:2025720日至202572515:00

专任教师岗位须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报名平台进行缴费确认其余岗位直接进入面试考试50/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开考比例:专任教师岗位招聘人数与缴费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总务后勤和综合管理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医务(卫生保健)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2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如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并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727日至202572824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

(五)笔试

时间2025729日(星期上午9:00-11:00

专任教师岗位笔试以考核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成绩采用100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将通过报名平台进行发布,请及时关注。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如遇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均入围面试。

(六)面试

专任教师岗位采用模拟上课+教学基本功的形式进行,模拟上课、教学基本功成绩均采用100分制。教学基本功面试内容为绘画和自弹自唱,绘画所需的铅笔、橡皮、蜡笔(水彩笔)等工具由考生自带。

医务(卫生保健)、总务后勤、综合管理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谈的形式进行,成绩采用100制。

面试结束后,分岗位计算考生的总成绩(专任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模拟上课×40%+教学基本功×30%其余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专任教师岗位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模拟上课、教学基本功和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若三项成绩均相同时,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对象。其余岗位总成绩相同时,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对象。

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

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

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公示和录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与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据规定确定其工资待遇。

五、其他说明

1.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2.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的,不退还考试费。

3.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影响录用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在参加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按规定执行。

4.已就业人员由本人负责妥善处理与原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5.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招聘咨询

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时间):0572-2289281

 

 

                            湖州市吴兴区教育局

                              202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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