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524672599618D/2026-1010303561 成文日期: 2026-0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征求《吴兴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七条的政策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19 14:08:01

为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区域创新能力提升吴兴科技局拟定了《吴兴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七条的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若有意见,请于29日(周)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区科技办公室

 

联系人,电话:0572-2516452

  0572-2289306 

 

 

 

      湖州市吴兴区科学技术

2026130

 

附件:吴兴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七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

 

 

 

 

附件

 

吴兴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七政策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工作,有效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全力加速科研平台发展,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十二条的政策意见》(湖财企〔20241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支持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对认定省、市概念验证中心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鼓励新型研发机构通过科技成果作价、资金投入等方式孵化企业,所孵企业在科创板、主板上市的,对新型研发机构分别给予配套奖励。

二、加强科技企业主体培育。对首次认定为省科技领军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0.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研究院、市级科技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3万元奖励。开展吴兴区科技领航”“新锐企业评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施规上工业企业科技创新投入赋分制评价,围绕研发投入增量、研发投入占比开展分类分档量化赋分。按照总量控制、竞争分配原则,根据赋分结果给予企业政策奖励。

提升科创孵化载体质效构建完善的科技创业孵化服务体系,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减半奖励。根据市对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结果给予配套奖励。

加大科技创新成果奖励对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单位,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科学技术大奖的个人或团队,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科学技术奖的,最高给予25万元奖励。引导企业加大产学研合作,支持科技成果先用后转等改革,科技创新券形式最高给予50%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10万元。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区级公共科创服务平台建设。

强化科技金融支撑保障加强金融创新,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研发创新等活动的信贷、担保力度,给予贴息支持和担保奖励。探索科技保险风险补偿机制,推动保险机构开发覆盖科技型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科技保险和知识产权保险产品。

七、支持科协事业创新发展。加快全民科学素质提升,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推进各级学(协)会、产业服务、企业科协、科普项目、科普宣传等工作;支持科普教育基地、博士创新站、海智基地、院士之家等平台载体建设工作。

本意见自202611实施,有效期至 2028  12 31 日,政策实施细则另行制定发布本政策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涉及本政策的条款做相应调整。对同一事项涉及多项奖励扶持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