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524K14997740W/2025-00021 | 成文日期: | 2025-03-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吴兴区民政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目 录
第一部分 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一、行政执法信息情况
二、行政执法情况综述
第二部分 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一部分 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一、行政执法信息情况
(一)行政执法职权
1. 社会团体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处罚;
2. 社会团体不按规定使用《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违反法律、法规从事活动等的处罚;
3. 未经登记以及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擅自以及继续以社会团体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处罚;
4. 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业务主管单位撤销批准的处罚;
5. 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按规定使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违反法律、法规从事活动等的处罚;
6. 未经登记以及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擅自以及继续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处罚;
7. 未经登记或者被撤销登记后以基金会及其相关机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处罚;
8. 基金会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活动的,或者符合注销条件,不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仍继续开展活动的处罚;
9. 基金会及其相关机构未按宗旨、业务范围从事活动及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年检、完成公益事业支出额度,有弄虚作假行为等的处罚;
10. 擅自编制行政区域界线详图或所绘地图界线画法与详图不一致行为的处罚;
11. 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界桩或者其他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物的处罚;
12. 公墓超面积建造墓穴、超标准树立墓碑的处罚;
13. 违规制造、销售殡葬用品的处罚;
14. 公墓、乡村公益性墓地接纳应当火化遗体土葬或者骨灰装棺土葬;乡村骨灰存放处、乡村公益性墓地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接纳存放非本乡(镇)、村死亡人员骨灰;违法出售墓穴、骨灰存放格位和寿穴,倒卖墓穴、骨灰存放格位牟取非法利润的处罚;
15. 对医院不制止遗体擅自外运且不报告的处罚;
16. 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处罚;
17. 社会团体举办有关活动未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违反规定使用活动资金的处罚;
18. 非法刻制社会团体印章、违法从事经营活动、超出业务范围活动的处罚;
19. 对社会团体不向会员报告财务收支情况的处罚;
20.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收益和资产挪作他用、员工工资、福利支出及物质奖励超过备案标准、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处罚;
21. 未经审批擅自开办公墓、乡村骨灰存放处和乡村公益性墓地的行为处罚;
22. 封存《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23. 封存《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24. 封存《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25. 社会团体年度检查;
26.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
27. 基金会年度检查;
(二)执法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三)执法主体
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
(四)执法人员数量
全局共有持有行政执法证件执法人员24人。
(五)行政执法公示网址
http://www.zjzwfw.gov.cn/zjzw/punish/frontpunish/showadmins.do?webId=49
二、行政执法情况综述
(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本年度未实施开展相关专项整治工作。
(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按计划组织对区级养老机构、社会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通过网上随机摇号系统,按30%的比例从检查库中随机抽取了26家进行检查,未发现相关问题。
(三)具体行政执法实施情况。
1.行政许可实施情况。2024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67件,同比增长率-22.99%;予以许可67件,同比增长率-22.99%。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行政处罚实施情况。本年度未实施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
3.行政强制实施情况。本年度未实施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
4.行政征收实施情况。本年度未实施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
5.行政检查实施情况。2024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357家。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6.行政裁决实施情况。本年度未实施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
7.行政给付实施情况。本年度未实施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
8.行政确认实施情况。本年度未实施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
9.行政奖励实施情况。本年度未实施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
第二部分 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表一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单 位 | 实施总体情况 | 许可种类 | 听 证 | 重大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 | ||||||||||||||||
受理数 | 申请数 | 许可数 | 不予许可数 | 撤销许可数 | 总数 | 行政许可 | 特许 | 认可 | 核准 | 登记 | 法律法规设定的其他许可 | 法定 听证 | 行政 机关 认为 需要 听证 | 听证程序 | 总数 | 审核情况 | ||||
听证告知 | 当事人放弃听证 | 组织听证 | 审核通过 | 审核不通过 | ||||||||||||||||
区本级 | 67 | 67 | 0 | 0 | 0 | 0 | 0 | |||||||||||||
合计 |
说明:1.统计时间范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发生数。
2.实施总体情况“许可数”应当与许可类别“总数”相符。
3.听证程序“法定听证”“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总和应当与“听证告知”数相符;“当事人放弃听证”“组织听证”总和应当与“听证告知”数相符。
表二
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单 位 | 处罚种类 | 罚没金额(万元) | 听 证 | 重大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 | |||||||||||||||
案件 总数 | 警告 | 罚款 | 没收 违法 所得 | 没收非法财物 | 责令停产停业 | 暂扣许可证照 | 吊销许可证照 | 行政拘留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 法定 听证 | 行政 机关 认为 需要 听证 | 听证程序 | 总数 | 审核情况 | |||||
听证告知 | 当事人放弃听证 | 组织听证 | 审核通过 | 审核不通过 | |||||||||||||||
区本级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说明:1.统计时间范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发生数。
2.听证程序“法定听证”“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总和应当与“听证告知”数相符;“当事人放弃听证”“组织听证”总和应当与“听证告知”数相符。
3.单处一个种类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种类;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件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种类。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
表三
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单 位 | 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强制执行 | 听 证 | 重大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 | ||||||||||||||||||||
总数 |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 查封 | 扣押 | 冻结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法定 听证 | 行政 机关 认为 需要 听证 | 听证程序 | 总数 | 审核情况 | ||||||||||||
总数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 | 拍卖、变 卖 等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行政强制执法 | 听证告知 | 当事人放弃听证 | 组织听证 | 审核通过 | 审核不通过 | |||||||||||||
件数 | 金额(万元) | |||||||||||||||||||||||
区本级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合计 |
说明:1.统计时间范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发生数。
2.听证程序“法定听证”“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总和应当与“听证告知”数相符;“当事人放弃听证”“组织听证”总和应当与“听证告知”数相符。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统计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单 位 | 行政征收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执法行为 | 听证组织实施情况 |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 ||||||||||||||||
行政收费(件) | 行政征税 (件) | 其他征收(件) | 征收金额(万元) | 总数 | 涉及金额(万元) | 总数 | 涉及金额(万元) | 总数 | 涉及金额(万元) | 行政征收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执法行为 | 行政征收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执法行为 | |||
区本级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 计 |
说明:1.统计时间范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发生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