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524K14997740W/2024-00005 | 成文日期: | 2024-01-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一、什么是基本养老服务?
基本养老服务是指由国家直接提供或者通过一定方式支持相关主体向老年人提供的,旨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必需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包括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内容。
二、制定《实施意见》的依据是什么?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71号)
2.《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23〕41号
3.《湖州市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民〔2023〕28号)
4.《湖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三、制定《实施意见》的意义是什么?
截至2022年底,我区共有户籍人口约45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3.6万人,占全区总人口数的30%,远高于全国、全省比例。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是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有力举措。加快建成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全面高效、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有助于让每位吴兴老年人都能享受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福寿康宁生活。
四、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目标是什么?
到2025年,具有吴兴特色的“居家+社区机构+智慧养老”家门口幸福养老模式基本形成,全面做到基本养老触手可及、普惠养老高质发展、品质养老融合提升,全区老年人公共服务发展整体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五、《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有哪些?
《实施意见》聚焦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主要涉及6个方面19条措施。在承接上级文件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将深化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一床一码”福利精准直达应用等进行拓展和深化。
主要有五个方面特点:一是目标定位更加清晰,到2025年,“居家+社区机构+智慧养老”家门口幸福养老模式基本形成。到2027年,有共富感受度和湖州辨识度的“老有康养”市域样板初步形成;二是体系建设更为全面,《实施意见》架起了基本养老服务的“四梁八柱”,为今后我市养老服务工作指明了目标方向、明确了具体举措;三是实施路径更切实际,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细化任务目标,明确实施路径;四是权责分工更为明确,有利于强化主体责任,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多跨协同、通力协作;五是服务清单更具特色,将具有湖州特色的服务项目列入服务清单,让老年人获取更多老年福利,享受更多老年服务。
六、《实施意见》从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30日后施行。
七、有关术语解释
无
八、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吴兴区民政局
解读联系人:金永想
联系电话:2551309
电子邮箱:45711037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