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524K14997740W/2023-2022089458 成文日期: 2023-0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吴兴区区级机关涉村(社区)职责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2023-01-10 11:21:38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村(社区)减负清单指引(2020版)〉的通知》(厅字〔202039号)、《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市级机关涉村(社区)职责事项清单》的通知》(湖委办发便笺〔2022〕4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基层减负增效,推进城乡现代社区建设,我局初拟了《吴兴区区级机关涉村(社区)职责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全文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公示期为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7日,任何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通过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区民政局,联系电话:2289327。


 

附件:1.村(社区)依法依规应当承担事务清单(征求意见稿)

2.村(社区)协助区级机关部门事务清单(征求意见稿)

 

 

 

 

 

 

                              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

                               2023 年 1月 10日



附件1

 

村(社区)依法依规应当承担事务清单

(征求意见稿)

 

 

序号

主要工作事项

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1

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2

基层党组织建设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3

工青妇工作及计划生育、儿童、残疾人、志愿者服务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志愿服务条例》《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

4

管理集体所有土地、财产,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5

组织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6

发展本村(社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7

办理本居住地村(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开展社区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8

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9

制定和督促村(居)民遵守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序号

主要工作事项

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10

调解民间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等

11

特定条件下担任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做好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护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12

开展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避险、气象灾害防御、地质灾害防治等具体工作

《抗旱条例》《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13

开展民兵和征兵相关工作,组织民兵参建活动完成应急抢险任务,加强民兵预建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做好拥军优属等工作。

《民兵工作条例》《征兵工作条例》《国防教

育法》、浙江省委《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人

民武装工作的意见》(浙委发〔202030 )

 

 


 

 

 

附件2

 

村(社区)协助区级机关部门事务清单

(征求意见稿) 

分类

序号

协助工作事项

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主管或

牵头单位

经济

管理

1

基本农田保护、土地调查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调查条例》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

2

推动村农业、林业技术服务站点和农业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农民信箱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关于全面实施百万农民信箱工程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78号)

区农业农村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

3

促进低收入农户全面发展

《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2018—2022年)》(浙委发〔2018〕41号)、《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低收入农户全面发展政策的意见》(湖委发〔2018〕33号)

区农业农村局

4

农资综合补贴等财政奖补工作

《浙江省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实施办法》(浙政办发〔2010〕58 号)

区财政局

5

人口、农业、经济普查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区统计局

 

 

 

 

社会

建设

 

 

 

 

 

 

 

 

 

社会建设

6

 

新时代文明实践、农村文化礼堂建设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2018〕78)、《关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的实施意见》(湖委办〔2018〕63号)、《关于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的意见》(浙委办发〔2013〕37号)、《关于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幸福八有”建设的实施意见》(湖委办〔2013〕42号)

委宣传部

(文明办)

7

公共卫生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艾滋病防治,组织村(居)民受种疫苗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区卫健局

8

 

统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开展文明村镇、文明 家庭等创建活动,协助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委宣传部

(文明办)

 

 

 

 

 

 

 

 

 

 

公共

服务

 

 

 

 

 

 

 

 

 

 

 

 

 

 

 

 

 

 

 

 

 

 

 

公共

服务

 

 

9

 

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边缘救助、特困供养救助、支出型贫困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帮扶工作,特定条件下出具收养和婚姻关系凭证材料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关于开展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工作的通知》《湖州市市区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办法》《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办法》《湖州市市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湖州市困难群众探访关爱工作实施意见》《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浙江省婚姻市民政局登记工作规范》等

区民政局

10

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业务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16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浙委办2003〕6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7〕41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65 号)

区人力社保局

11

城乡居保、被征地农民参保登记、被征地农民转职工养老保险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试行)的通知》(湖政发〔2003〕12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湖政发〔2014〕29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实行“人地对应”的实施意见》(湖政发〔2018〕25号)、《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完善被征地农民衔接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通知》(湖人社发〔2017〕64号)

区人力社保局

12

流动人口生育健康服务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2021年 6 月 26 日)等

区卫健局

13

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关于加快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7号)

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14

协助处理简单劳动争议案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

区人力社保局

15

医疗保障经办服务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意见》(医保发〔2021〕39 号)

医保局

 

社会治理

 

 

 

 

 

 

 

 

 

 

 

 

社会

治理

 

 

 

 

 

 

 

 

 

 

 

 

 

 

 

 

 

 

 

 

 

社会

治理

16

社会综合治理基础工作

《关于开通运行“浙江省基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的通知》(浙综委2011〕14号)、《浙江省基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数据整合暂行规定》(浙综委办2011〕21号

区委政法委

17

社会治安管理、社区毒、社区康复工作,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服务管理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浙江省禁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浙江省消防条例》《湖州市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规定》(湖政办发〔2018〕87号)

区公安分局

18

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区司法局

19

报告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协助危房巡查排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农村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技术导则(试行)》《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区应急管理局

区住建局

20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31号)、《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深化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工作的通知》(浙食安委〔2015〕3号)

区市场监管局

21

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递

《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区应急管理局

22

开展人防知识宣传普及,组织防空防灾疏散演练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军区关于加快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9〕12号)

 区住建局    (人防办)

23

在特殊情况下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

《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18〕59号)

区住建局

24

负责无物业管理小区房屋装修的协助监管

《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区住建局

区综合执法局

25

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宣传、业务指导、矛盾协调等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湖州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21〕23 号)

 

区住建局

生态

保护

26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

《关于全面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意见》(湖委办2014〕10号)、《湖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暂行办法》(湖政办发〔2016〕47号)

区住建局

 

27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关于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意见》(浙委办发〔2017〕68号)

农业农村局

28

污染源普查

《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

生态环境

吴兴分局

29

河长制巡查工作

《浙江省河长制规定》

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