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524K14997740W/2025-00038 | 成文日期: | 2025-03-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关于公布2025年度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吴兴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现将《2025年度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党组集体审议。
二、承办科室应当根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将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和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材料及时、完整整理归档保管。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如因工作实际变化、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等原因确需变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决策承办科室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提请主要领导审核并重新进行公布。
附件:2025年度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
2025年3月24日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内容概述 | 承办部门 | 法律决策依据 | 实施计划 |
1 | 《吴兴区地名管理规定》 | 地名管理规定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程序,要求依法审批,遵循标准化原则,传承历史文化,明确管理权限,强化监督检查及违规处理,确保地名使用规范、文化延续与地理标识统一。
| 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 | 《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 | 2025年 |